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一、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标准引用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经营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申报材料清单引用自以下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标准,清单未尽内容,请参照引用文件执行。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车报废拆解与材料回收利用,按照其有效版本执行。
1.《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
2.《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令 2020年第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材料清单
(一)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
1.《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设立申请报告(2021年版)》。
2.企业关于拆解场所等内容的补充说明,请附:
(1)《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复印件)。
(2)厂区总平面图、车间内部布局图(图中标明各区域面积、工位设置)。
(3)现场照片,包括:厂区大门;管理区;未拆解的报废机动车贮存区;拆解作业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危险废物仓库及各类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理区)。
(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含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内容)。
依据:
1.《公司法》第7条。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15条。
(三)申请企业章程。
企业章程或相关修正案(复印件)。
依据:
《公司法》第11条、第12条、第25条。
(四)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六)申请企业购置或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车报废拆解与材料回收利用,以及发票或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
1. 设施设备清单及发票(复印件)。以表格形式分类列明设备名称、数量、金额、发票号或合同编号,附主要拆解设施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摆放状态及设备铭牌照片。
(七)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印件)。
2.环评批复(复印件)。
(八)申请企业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1.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2.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列明姓名、工种、资格证书编号、社保账户编号等信息)。
(九)申请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
1.拆解操作规范。
(2)回收车辆贮存规范。
(3)拆解作业程序(应根据机动车生产企业的拆解手册制定拆解作业程序,按拆解传统燃料机动车和新能源汽车分类列出,包括预处理、拆解等基本环节,体现拆解工艺)。
(4)拆解岗位职责(拆解工位应安排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符合拆解工艺,附工位安排图)。
(5)电子信息管理制度和监控系统方案。
(6)环境和污染控制规范。
2.安全规程。包括:
(1)满足GB/要求的安全制度。
(2)水、电、气等安全使用说明。
(3)安全生产规程(安全设施设备使用规程、回收车辆及拆解零部件的贮存、移动安全措施规范、作业人员防护、监督人员监护)。
3.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