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总数达到2491个,建成再生资源标准化分拣中心48个,安装邮政快递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1900余台。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网融合”加快推进,“互联网+循环”模式加速推进。
到2021年,全市城乡回收网络覆盖率分别达到94%和60%,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7%。
这是从环卫科技网日前发布的《杭州市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获悉。
方案提出,杭州市将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因地制宜规范回收网点布局,全面推进住宅小区、行政村标准化回收网点建设。) 确保设立营业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回收网点;在商场、超市、学校等公共场所推广智能回收箱等设施。加强废塑料、废纺织品标准收集设施和可回收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垃圾中转站增设回收贮存设施。
此外,杭州将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建立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相衔接的中转体系。从政府采购企业取得的再生资源回收运输车辆、回收三轮车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杭州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建设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的通知》(发改办环字[2022]3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关于编制系统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字[2022]6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创建基础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浙江省省会、副省级城市、特大城市,是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经济、文化、科教中心,长三角中心城市之一。辖商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富阳、临安10个区,桐庐、淳安2个县,建德1个县级市市,总面积1685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648.46平方公里。到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220.4万人,城镇化率83.6%。
(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忠实贯彻落实“八八战略”,着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库存物资回收,打造共同繁荣示范区城市样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先后荣获连续15年获得“中国最幸福城市”。2021年全市生产总值18109亿元,增长8.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7亿元,增长14%,研发力度
(三)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工作依据。
1.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共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2491个,再生资源标准化分拣中心48个,邮政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设备达标1900余台。模式推广加快,回收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2021年,全市城乡回收网络覆盖率分别达到94%和60%,城乡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60.7%。
2.加快再生资源产业集聚。2021年,全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70亿元,培育27家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龙头企业。桐庐县国家“城市矿产品”示范基地已成为全市低品位废弃有色金属、废弃家电、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的主要平台。阜阳区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
3.政策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杭州模式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常态化打击以旧换新、以旧换新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环节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回收秩序。
二、一般要求
(四)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碳顶峰碳中和目标为指引,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杭州总体部署,发挥杭州在创新、生态、数字经济等方面的优势,努力打造“回收网络化、服务便利化、分类产业化、利用效率化、监管信息化”全链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打造全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重点城市(以下简称重点城市)。
(五)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创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共同推进重点城市建设。
2.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制度。围绕处置能力、网络建设、低值产品回收利用等难点痛点,着力推进强链、补链、补短板,打造全链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
3、数字智能赋能,创新管理。推动“互联网+”等数字化智能模式在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创新废旧物资回收监管模式。
4.草根倡议,简洁模式。鼓励基层在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的自主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场景,推广试点经验。
(六)主要目标。
到2025年,本市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政策体系,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城区全覆盖,标准化分拣中心实现各区县(市)全覆盖,城乡垃圾回收率农村生活垃圾已达65%。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模式得到广泛应用。城乡居民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和形式更加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更加规范便捷。
3.推进高标准建设,完善回收网络体系
(七)继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制度。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因地制宜规范回收网点布局,在居民区和行政村全面推进标准化回收网点建设。每个居民区(或1000户左右)和行政村(或2000户左右)必须设立一个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性回收网点;在商场、超市、学校等公共场所推广智能回收箱等设施。加强废塑料、废纺织品标准收集设施和可回收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垃圾中转站增设回收贮存设施。继续开展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各区县(市)政府、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邮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区、县(市)政府负责以下事项库存物资回收,此处不再一一列举】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邮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市)政府负责以下事项,此处不再一一列举】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邮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市)政府负责以下事项,此处不再一一列举】
(八)实施分拣中心升级改造计划。以区、县(市)为单位,合理规划分拣中心面积、分拣能力和服务半径,鼓励绿色分拣中心按照相关规范建设和改造升级。强化综合分拣中心安全监测、分拣、包装、仓储等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分类减量综合体设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有条件建设绿色分拣中心。鼓励各区县(市)根据再生资源类别,因地制宜建设废弃电子产品、废弃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专业分拣中心。
(九)完善废旧物资转运制度。按照“大分流、小分类”基本路径,建立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衔接的转运体系。从政府采购企业取得的再生资源回收运输车辆、回收三轮车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建立废旧物资逆向回收体系。鼓励橡胶、化纤、啤酒、家居建材等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方式,规范回收废旧产品和包装物。强化宾馆、商场、超市、餐饮、景区等经营主体的管理责任,建立定点定期收运制度,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率。深化快递行业绿色包装试点建设,鼓励快递企业建立快递包装回收利用体系,推广应用可重复使用的中转箱、笼车等设备。
(十一)提高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标准化水平。制定发布社区回收及各类分类标准,及时更新发布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指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回收相关标准要求提高废旧物资回收预处理能力原材料和回收产品。加强回收网点规范化经营管理,推行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完善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十二)促进二手商品交易流通。合理规划布局二手车交易市场,支持二手车流通主体品牌化、连锁经营,进一步推进跨省市友好交易。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图书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和网上交易平台,规范二手商品交易。支持各区县(市)在利用现有跳蚤市场的基础上,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选择居民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代销店和代销点。鼓励各级学校设立旧书分享角和分享日,促进旧书的交流和利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高端智能再制造示范工程。以潜江经济开发区、萧山经济开发区等平台为载体,发展大型成套装备等高端再制造产业。积极推广高效无损拆解、绿色清洗、纳米复合成型、三维体积损伤件成型等技术,加快发展智能再制造。以设备早期故障诊断预警和故障自愈为重点,提高设备服役期维修水平,全面发展在役再制造产业。探索制定汽车零部件、电工电子产品等再制造产品目录,文化办公设备等,鼓励再制造产品在售后维修、保险、租赁等领域推广应用。到2025年,全市再制造产业规模将突破100亿元。(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培育壮大再生资源市场主体。培育二手汽车、二手电子产品领域权威鉴定评估机构,扩大二手商品鉴定行业人才规模。改造一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关停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企业。到2025年,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全部达标。通过连锁经营和授权经营,培育一批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品牌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培育一批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产品制造企业,建立覆盖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工全产业链的市场主体。推动传统垃圾回收站改造提升,对符合标准的,引导其合资、落户分拣中心。鼓励和推动闲置回收人员重组,引导其落户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提供规范的回收服务。(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覆盖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工全产业链的市场主体。推动传统垃圾回收站改造提升,对符合标准的,引导其合资、落户分拣中心。鼓励和推动闲置回收人员重组,引导其落户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提供规范的回收服务。(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覆盖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工全产业链的市场主体。推动传统垃圾回收站改造提升,对符合标准的,引导其合资、落户分拣中心。鼓励和推动闲置回收人员重组,引导其落户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提供规范的回收服务。(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传统垃圾回收站改造提升,对符合标准的,引导其合资、落户分拣中心。鼓励和推动闲置回收人员重组,引导其落户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提供规范的回收服务。(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传统垃圾回收站改造提升,对符合标准的,引导其合资、落户分拣中心。鼓励和推动闲置回收人员重组,引导其落户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提供规范的回收服务。(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其入驻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提供规范的回收服务。(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其入驻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提供规范的回收服务。(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科技引领,赋能行业创新发展
(十五)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探索回收、置换等多种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建设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溯源体系,编制公共数据目录,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构建全市数据资源体系,构建整体上接回收网络,中接仓储物流,对接利用行业再生资源数据链。深化余杭区“一键回收”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碳账户” 积分兑换奖励机制,促进生活垃圾减量、节能减碳。(市商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应用。落实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政策,加快推进现有再生资源分选中心和加工企业提质改造,全面提升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鼓励企业、高校等共同构建覆盖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全过程的创新体系,加大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在资源利用和再制造产业领域的应用推广。(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全程监管,促进行业规范运作
(十七)完善废弃物统计制度。落实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基础数据统计、核算和报告制度。开展废旧物资产生量调查和分类基本信息普查,依托公共数据平台,探索建设废旧物资领域数据管理体系。(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行业秩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杜绝违法经营,进一步落实回收拆解企业规范运作,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汽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行为。加强计算机、通讯、消费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防止用户信息泄露和恶意回收。(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九)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强化服务经营企业和工业生产企业经营者对自产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纳入企业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根据法律。依托全市公共数据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市商务局、
七、夯实各方面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重大(点)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相关省级资金支持。鼓励各区县(市)采取特许经营、代购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制定《杭州市低附加值回收物指导目录》,鼓励各区、县(市)分类明确低附加值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符合标准的再生资源产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大金融政策对投资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利率优惠等方面优先支持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和优质项目。拓宽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基础设施领域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土地要素支持。各区县(市)要合理规划建设分拣中心,将新建分拣中心项目纳入全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及相关规划。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厂房和土地建设分拣中心、分类减量化综合利用综合体、二手交易市场等项目。重点项目目录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市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发展改革、商务、城管、生态环境、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解落实年度任务,建立重大工作定期调度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市再生材料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引导和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二十四)加强工作落实。开展重点城市建设工作进度评价。市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汇报各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和绩效情况。地方。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垃圾管理”目标体系,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纳入垃圾分类社区建设,是建设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条件之一.
(二十五)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推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先进经验做法,促进社会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支持和参与,形成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2022年10月21日起施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