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迅速,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还比较粗放。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废钢铁、再生有色金属、再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家电、报废机动车、废纺织品、废弃物等十类再生资源回收总量玻璃、废电池 3 万亿多吨,但约 80% 的废品和可回收物被分散的废品回收商以低价回收,而这些废品和可回收物被收购后无法正确处理。
但近两年随着再生资源价格的快速上涨和固废法的实施废旧物资回收资质,再生资源加工业迎来了高速发展阶段,越来越多的资本开始入手重点关注机动车拆解、电池回收等。 但是废旧物资回收资质,有行业规定。 并非所有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都可以凭营业执照进行。 一些再生资源的回收需要极高的资质。
报废机动车要有“证”
从报废汽车市场规模来看,有机构测算,目前我国汽车拆解市场规模将达到每年66亿元,未来汽车拆解市场规模有望达到每年1100亿元。 不过,目前通过正规渠道回收的汽车数量较少。 2019年我国回收汽车195万辆。 一般世界报废汽车数量占世界汽车总数的3-5%,即回收率为3-5%,而我国仅为0.75%。 一般来说,汽车拆解行业的利润来源主要来自以下三部分: 1、政府对汽车拆解企业的补贴; 2、直接销售拆解所得的玻璃、塑料、各种金属等材料,以营利为目的; 3、通过销售“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盘、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零部件,再制造利用获利。
根据2020年实施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
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拆除经营场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和安全要求,不得在居住区、商业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建设;
(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场地、设施设备、存放、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
(4)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有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的处置方案;
申请资质认证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向拆解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通过交通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提出书面申请商务部,需要以下材料:
(一)设立申请报告(应注明申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迁地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二)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三)申请企业章程;
(四)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五)拆除经营场所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或者租赁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证明材料的;
(六)申请企业购置或者融资租赁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融资租赁合同等权属证明文件;
(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件;
(八)申请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九)申请企业拆解作业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
上述材料能够通过政府信息系统获取的,审评机关可以不再要求申请企业提供。
电池回收也是红薯
废电池有很多种。 我国工业电池应用最多的是铅蓄电池,另外一种是前景较好的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
这里小编就来说说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利用。 根据2020年实施的《废铅酸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批许可指引(试行)》,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单位应当遵守》 根据《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环保厅办理行政部门。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具有环境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3人以上,并具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处理经验;
(二)具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交通工具;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临时仓储设施设备和验收合格的仓储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安全要求; 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医疗废物处置要求;
(五)具有与其经营的危险废物种类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六)有保障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土地使用权。
办理流程:
1.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向废物移出地的区、市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危险废物转移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2、废物产生单位填写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领取危险废物转移单。
3、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须经转移地和接收地省级环保部门批准; 危险废物跨区市转移,必须经转移地和接收区、市环保部门批准,并报省级环保部门备案。
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5、废物产生单位转移的废物如有增加、变化的,必须报转移地环保部门批准。
申请材料:
危险废物转移备案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由省环保局统一印制,有效期5年。
各位来宾,需要注意的是,新《固废法》规定,无营业执照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业务的,责令停业或关闭并处以100万元至500万元的罚款! 至于哪些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可以参考2016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