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街村的垃圾分类点,不知道是谁乱丢了一堆垃圾,请求执法支援。” 近日,义乌市行政执法局后宅大队接到报案。 据悉,在万街村的一个垃圾分类站,有一大块没有分类的垃圾。
接到报案后,当日执勤的执法队员立即会同社区干部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在分类投递点附近看到快递箱和生活用品散落一地。 执法人员原本想通过快递信息找到当事人,但快递上的信息杂乱无章,且并非同一人所为义乌物资回收,无法确定违法者。
“因为现场丢弃的垃圾量比较大,我们推测垃圾很可能是用车辆运来的。” 值班执法人员当天说,随后他到相关部门调出监控。 5时许,一辆浙A牌汽车将垃圾运到这里,然后没有进行相应的分类处理就开走了。
通过车牌号义乌物资回收,执法人员迅速联系到当事人,请其配合调查。
“我知道垃圾不能随便扔,就把垃圾拿到垃圾分类点,觉得麻烦,没有分类,没想到会有相应的处罚。” 面对处罚,相关人员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决定在后续中,垃圾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后才能投放。
根据《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放入相应的收集容器或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交由专业回收经营者处理。 最终,义乌市行政执法局后宅大队对其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当事人缴纳500元清理费。
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理前的重要环节。 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将有用物质从垃圾中分离出来,进行回收利用,变废为宝,既提高了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又减少了垃圾处理量。 义乌市行政执法局后宅大队呼吁市民尽最大努力避免受到处罚,同时也让义乌的垃圾分类工作更加顺利,让城市环境更加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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