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黑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5月10日前,可将意见反馈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标准技术处或省寒地建筑研究院。 (其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哈尔滨废旧物资回收,电子邮箱:。省寒地建筑研究所电子邮箱:)
除四类外,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应单独分类
根据《意见》,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危险废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除上述四类外,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也应单独分类。 (具体表格附后)
1个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清单
序列号
垃圾分类
垃圾邮件
1个
可回收物
1 纸类:各种适合回收的废书、报纸、纸箱、纸塑
铝复合包装等纸制品。
2塑料:表示适合回收利用的各种废旧塑料瓶、塑料桶、塑料饭盒
等塑料制品。
3 金属:表示各种废旧金属罐、金属瓶、金属
工具等金属制品。
4玻璃:指各类废旧玻璃杯、玻璃瓶、镜子等适合回收利用的玻璃制品。
玻璃制品。
5 面料:表示适合回收利用的各类废旧衣物、可穿戴设备、床上用品
纺织品、织物和其他纺织品。
2个
危险废物
1 灯管:表示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
血压计、电子危废等
2 日用化学品: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药品及其包装材料,
废农药、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弃物
矿物油及其包装、废胶片、废相纸等。
3电池:表示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
等待。
3个
餐厨垃圾
1 生活厨余垃圾: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厨余垃圾
树叶、瓜果皮、剩饭剩菜、丢弃的食物等易腐烂垃圾。
2 餐厨垃圾:指相关企事业单位涉及食品加工、餐饮服务、
单位投喂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弃物和废弃食品
用油脂等。
3 其他餐厨垃圾:指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类等。
水果垃圾、腐肉、肉骨、水产品、禽畜内脏等。
4个
其他垃圾
除上述三种垃圾外的所有生活垃圾。
2个
大件垃圾分类清单
序列号
垃圾分类
垃圾邮件
1个
家具
床架、床垫、沙发、桌椅、衣柜、书柜等。
以及具有收纳和隔断功能的废弃生活办公用品,包括制作家具
材料等
2个
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
家用电器:电视、冰箱/橱柜、空调、洗衣机、吸尘器、微型
电波、电饭煲、烤箱等;
电子产品: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
3个
装修垃圾包括装修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墙体材料、废弃金属、木材、玻璃和塑料等。
这些不同的地方,
垃圾采用不同的分类模式
《意见》提出,要根据不同生活垃圾来源,科学合理选择分类模式。 在,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实行交付管理责任人制
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放入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或者处置点。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处置管理责任人制。
其中,党政机关、军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组织,医院、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以及办公室社团、社团、联合会等协会场所,由单位负责人提供。
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所、公园、旅游景区、景区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负责。
旅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商店、银行、商业写字楼、地下商业街等办公、营业场所由经营单位负责。
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单位自行管理的小区由自治单位负责; 不设物业管理、不设单元管理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负责。
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如人行横道桥、地下人行横道等,由保洁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负责。 河湖及其管理范围由河湖管理单位负责。
依照上述规定不能确定管理负责人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负责人。
大件垃圾应定期、定点处理
大件垃圾应单独投放,严禁危险废物混放。 大件垃圾要按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定时定点投放。 到指定的投放点和收集点处理,或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回收单位上门收集。 大件垃圾不宜进行任何形式的拆解处理。
装修垃圾应分为可回收和有毒有害两大类。 装修过程中丢弃的混凝土、砂浆、石材、砖块和陶瓷等,应装入袋子,放到指定的投放点。 装修期间丢弃的金属、木材、塑料和玻璃应捆扎或装袋,放置在可回收的收集容器或垃圾收集点。 装修过程中丢弃的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垃圾,应到指定处置点处置。
同步建设城市开发改造分类收集设施
在城乡新区建设和老区改造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外观应与周围建筑风格相协调,融合地方特色。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外观整洁、标志规范、密闭性好,具有阻燃、耐老化、气密、耐酸碱腐蚀、耐寒热等性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统一放置,并有醒目的标志,便于居民放入和运输单位方便收运。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负责人应当定期将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收集点。 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应定期、定点收集。 每天定时收集餐厨垃圾等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餐厨垃圾收集时间应与正常投放时间相匹配,确保冬季餐厨垃圾在冷冻前集中收集。
交货地点:
城市商业街每100米安装一个
异地设置生活垃圾处置点,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个
居民区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可合并设置投放点,也可单独设置投放点。
2个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要合理设置投递点,在投递方便的地区设置收集容器。 监管区域内应当设置危险废物处置点。 产生餐厨垃圾时,应安装油水分离器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3个
城市街道应设置可回收垃圾等垃圾处理点,处理点应设置在道路交叉口、公交站台、休息区等区域,不宜过于密集。 具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城市商业、金融街每100米设置1条; 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有辅道的高速公路,每200米设置1条; 城市支路和设有人行道的高速公路每400米设置1条; 在城市公共场所设置生活垃圾处理点,间距可根据当地人口密度适当增加。
4个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生活垃圾处理点应设置可回收物、危险废物、其他垃圾等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安装油水分离器等餐厨垃圾。采集容器可设置开启模式。
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
应安装定位和监控系统
生活垃圾分运时间应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影响居民休息。 可回收物、危险废物、餐厨垃圾等垃圾应分开运输。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要分开分类运输。
生活垃圾分拣运输车辆应当配备定位系统和监控系统,并在运输过程中保持正常运行。 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当分类设置,各类分类运输车辆应当标示相应分类运输类别的生活垃圾标志,并保持其功能完好、外观整洁。
餐厨垃圾等垃圾的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全封闭,具有防止异味扩散、溢出、渗滤液滴落等功能。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保持全封闭,严禁混装其他物品。 内饰材料、强度、气密性能、隔热性能、液体防渗、排污等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配备灭火器、防油手套、急救药箱等应急用品。
大件垃圾运输车辆应有防雨、防渗漏设施,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包装措施,避免易碎大件垃圾在运输过程中破损或有毒物质泄漏。
装修垃圾运输车辆应有定位监控系统,记录运输路线、时间和处置地点。 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生活垃圾收集地点、种类、数量、运输时间、目的地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生活垃圾分拣运输车辆要及时清洗,运行过程中必须保持清洁。 车身和轮胎不得附着污垢。 如发现遗体卫生条件差,应及时清洗。 未经清洗的车辆禁止进出市区。
危险废物、厨余垃圾
无垃圾中转站
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道路交通条件和服务范围,合理规划布局。 无可回收垃圾、危险垃圾、厨余垃圾转运站。
生活垃圾中转站应合理选址,与站外相邻建筑物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并配备相应的防臭、防蚊蝇、防渗、防溢流等卫生设施。和环保装置,并遵守相关规定。
链接:如何处理生活垃圾?
01
可回收物掉落。
可回收物应分类为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等类别。
02
危废处置
03
餐厨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餐厅餐厨垃圾和餐厨垃圾中的其他餐厨垃圾,应当投放到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或处置点。 带包装的餐厨垃圾应清运分类,将包装物放入相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餐厨垃圾不应混有废餐具、塑料、饮料瓶和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鼓励居民使用专用容器盛装生活厨余垃圾,将生活厨余中的水分沥干后再放入,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哈尔滨废旧物资回收,逐步实现生活厨余没有大骨头、没有玻璃陶瓷、没有金属碎片,没有塑料橡胶,没有餐巾纸的纸巾。
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建立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制度,将餐厨垃圾单独放入专用收集容器,并保持专用收集容器完好、密闭; 餐厨垃圾不得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湖泊、河道、公共厕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其他餐厨垃圾,应当排干后投入专用收集容器,并保持专用收集容器完好、密闭。
考虑到我省严寒天气条件,冬季易结冰,应定期做好餐厨垃圾处置工作,确保冬季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冻结。
04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应单独分类,避免与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混装,放入指定收集容器。
按分类标准不能确定为可回收物、危险废物、餐厨垃圾的,应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