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装载机买卖协议
甲方:(机构法人)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向乙方出售(转让)产权的二手(XX牌)(型号XXX)轮式装载机一台,装载机底盘号为: 发动机号: 。 甲、乙双方就买卖双方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保证其拥有所售装载机的全部产权,并有相应的处分权。 甲方保证所售装载机来源合法,可提供原车的购货发票和合格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明,所提供的证明真实有效。 甲方保证车辆非非法来源。 如以分期付款或银行抵押方式购买汽车,甲方保证已清偿所有欠银行或厂家的款项,并取得汽车的合法所有权。 甲方保证该车未涉及任何形式的抵押、债务纠纷。 甲方保证,乙方采购后,不存在甲方债权人以任何形式阻挠、扣押装载机的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保证装载机能够顺利转移,转移过程中不受任何人阻碍。 如甲方在上述情况下提供虚假信息或造成甲方其他问题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2、装载机转让价格大写为人民币:XXXX元(¥XXXXX元)。 银行汇款,一次性付款。
3、装载机移交时二手机械转让合同,乙方应对装载机进行全面检查、试车、验收。 乙方验收车辆后,对车辆的安全和状况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中介方仅提供中介信息服务,为本转让协议的客观见证人,不承担其他责任。
5、双方如有任何争议二手机械转让合同,应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双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