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人在看,点击右上角“关注”】
继2019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规范》后,又一规范废铅回收再利用的“国字头”政策- 酸性电池即将实施。
日前,国家发改委就《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一经出台,将有效规范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控制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造成的环境污染。
铅酸蓄电池回收刻不容缓
铅酸电池已经使用了一百多年,其性能稳定性是很多电源产品无法比拟的。 在我国,铅酸蓄电池在汽车启动、基站储能、电动自行车动力等方面的应用,在各类应用市场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是制约铅酸蓄电池发展的桎梏之一。
据业内人士介绍,我国每年报废铅酸蓄电池约500万吨,每年消耗铅约330万吨。 如果对废电池进行回收再利用,将能够解决部分涉铅企业的铅源问题。 问题。 但不幸的是,每年500万吨电池中有80%以上流入非法渠道。 不法分子每年回收拆解酸30万吨以上,每年非法冶炼铅约16万吨。 损失,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可见和潜在的危害。
一方面,经过2011-2012年环保整治,我国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度显着提高,企业生产逐步完成向“绿色生产”的转变。 污染防治的重点也从生产转向循环利用。 ,再生环节。
另一方面,由于非法回收渠道和网络的存在,在环保方面投入巨资的正规铅回收企业往往不如非法企业或个体户经济。 这也导致铅回收领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频发,整治非法回收渠道刻不容缓。
此前,生态环境部固废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明确表示,“要把废铅酸蓄电池污染治理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落实好“生产者责任延伸”,促进铅酸蓄电池领域可持续发展。
“征求意见稿”来袭
在上述《征求意见稿》中废旧铅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对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利用进行了硬性规定,这也将为后续管理效果的评估提供更好的依据。
亮点一:目标责任制
到2025年,铅酸蓄电池标准化回收率达到60%以上。
亮点二:回收率公式
生产企业回收率=(当年废旧铅酸蓄电池自愿回收+合作回收)÷前三年内销加权平均数×100%。
进口企业回收率=(当年废铅酸蓄电池自愿回收+合作回收)÷前三年进口加权平均数×100%。
亮点三:全周期统一编码
实行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统一编码制度,编码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制定。
亮点四:账本系统,大数据管理
对铅酸蓄电池生命周期中的关键节点实行电子台账制度。 铅酸蓄电池生产(进口)、销售、收集、贮存、运输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台账,记录废铅酸蓄电池的种类、数量、流向等情况。 信息;
建立“铅酸蓄电池全寿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每季度前15日内将上一季度台账信息上传至铅酸蓄电池全寿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
亮点五:引入第三方机构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提交的年度目标完成报告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将纳入企业信用体系。
亮点六:差异化经营
废旧电池篡改标记:
未损坏、防篡改标志完整的废铅酸蓄电池在收集、暂存、贮存、运输等环节有条件免予危险废物管理; 无防篡改标志的废铅酸电池,防篡改标志不完整,废弃物处理。
回收网点、中转库、集中库分为3级:
A型:主要用于回收网点暂存废旧铅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允许暂存量不超过3吨,允许暂存时间不超过30天;
B型:主要用于中转储存,允许储存量不超过5000吨,允许储存时间不超过180天。
C型:主要用于集中存储,对允许的存储容量和存储时间没有限制。
亮点七:联合回收
鼓励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与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完成回收目标责任。
鼓励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标准化回收企业、资源化利用企业和无害化处理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建设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体系。
鼓励生产企业依托机动车维修网点和蓄电池销售网络,建立废旧铅酸蓄电池逆向回收网络体系,鼓励生产企业采取“以旧换新”、“卖一收”等商业策略以提高反向恢复率。
亮点八:规范化运作
销售、收集、贮存、运输、回收铅酸蓄电池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登记。
相关企业通过股权合作、联合投资等方式建设废旧铅酸蓄电池资源化利用项目,避免重复建设。
布局分散的现有企业要逐步退出城市,进入园区,实现园区布局。
废铅酸蓄电池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当符合《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
禁止收购非法来源的粗铅; 购买废旧铅酸蓄电池应使用全部含酸液,酸液排空后不得购买; 废旧铅酸蓄电池不得长期存放,集中存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亮点九:惩罚机制
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被处罚;
对未完成废铅酸蓄电池年度回收目标的——不得申请国家相关补贴资金,不得享受相关税收减免,不得核准新项目企业;
未按规定编码、未及时报送数据或弄虚作假——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
向不合规企业销售废铅酸蓄电池——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无效的,撤销记录,计入企业诚信记录;
回收铅企业接收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单的废铅蓄电池、收购酸性废铅蓄电池、非法来源粗铅、废铅膏等含铅废弃物,超期存放废铅蓄电池——处罚依法构成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的;
向不合规电池生产企业销售回收铅——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无效的,撤销备案,计入企业诚信备案。
7月初,工信部对7家不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版)》和《铅蓄电池行业公告管理办法》的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处罚(2015年版)”取消公告名单。 透露,上级部门正在逐步加大对铅蓄电池行业的整顿力度,行业门槛进一步收紧。 未来,铅蓄电池制造和铅再生行业的集中度可能会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