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轮胎在业内被称为“黑色污染”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对策,其回收处理技术一直是世界性难题。 德国建立了严格的回收制度,严禁随意丢弃,甚至立法禁止将废旧轮胎填埋处理; 美国各州都颁布了处理废旧轮胎的专门法律或法规; 日本已经开始使用多种技术和方法来处理废旧轮胎,其中热解被认为是未来最有价值的新兴技术。
德国:成熟的加工工艺和完善的回收政策
在德国,废旧轮胎处理已成为重要产业,在处理技术和配套回收政策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 目前,欧洲从事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的企业众多,其中一些企业已成长为大型跨国企业,在处理技术和运营效率方面保持世界较高水平。
德国热南集团某工厂内的生产设备
据了解,欧洲的Genan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废旧轮胎回收公司,每年处理超过37万吨的废旧轮胎,生产的橡胶颗粒、人造草坪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欧洲多个领域。
2003年正式投产,年处理废旧轮胎6.5万吨。 它是德国最先进的加工厂之一。 从废旧轮胎进入生产线到产品输出,整个过程实现了高度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目前,一条废轮胎可以回收75%的橡胶颗粒或粉末,15%的金属,10%左右的纤维。
本厂生产的胶粒、胶粉纯度极高,杂质极少。 产品广泛应用于沥青路面、体育场跑道、人造草坪,可用于生产轮胎、输送带等产品,作为天然橡胶的补充和替代品,帮助社会节约天然橡胶资源。
多年来,欧洲废旧轮胎的处理方式主要有翻新再利用、外贸出口、焚烧、填埋等。但无论是翻新再利用、焚烧还是通过贸易出口到发展中国家,都存在问题一直没有完全解决。 在德国,立法禁止在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旧轮胎。
20世纪70年代以来,德国逐步建立了严格的垃圾回收制度。 特别是1994年,德国颁布了新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法》,明确规定了社会各方的责任,要求生产企业、销售者和个人消费者从一开始就必须考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并且把推进系统内材料循环利用作为重要目标。
据了解,欧洲尤其是德国严格的废弃物管理机制,已成为废旧轮胎回收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德国的垃圾分类制度中,废轮胎是一种特殊的垃圾,严禁随意丢弃。 需要送到指定地点,需要收费处理。 另外,普通垃圾站不回收废旧轮胎。 它们通常由汽修店等处理,服务费从1欧元到几欧元不等。 如果随意丢弃废旧轮胎,将面临被警告和罚款的风险。
目前,欧洲国家对废旧轮胎的处理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模式。 以德国为代表的自由市场机制模式,主要通过立法对轮胎生产商、消费者和回收企业提出严格要求,参与者通过市场竞争与合作完成法律规定的目标。 丹麦等国建立了以税收为中心的制度。 政府向轮胎制造商和进口商征税,并设立基金补贴轮胎回收行业,让消费者不再需要承担成本。 此外,欧洲仍有不少国家采取“谁生产、谁负责”的模式,由轮胎生产企业承担废旧轮胎的回收任务,一般会设立国家废旧轮胎回收企业专门处理。
美国:积极推动废旧轮胎回收利用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废旧轮胎的回收、运输、处理和再利用,各州对废旧轮胎的处理都有立法。 近年来,美国各地也在通过技术创新推动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大力推动废旧轮胎回收市场的发展。
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和橡胶制造商协会的数据,美国每年大约产生2.9亿条废旧轮胎,加上历年未处理的废旧轮胎库存,80%以上的废旧轮胎被每年回收或再利用,其中超过 1600 万条旧轮胎被翻新。
据 EPA 称,大多数废轮胎主要进入三个市场:轮胎衍生燃料、橡胶粉和土木工程应用。 其中,每年约有1.3亿条废轮胎变成轮胎衍生燃料,这是废轮胎利用最多的方式。
美国环保署表示,轮胎衍生燃料的排放量通常较低,与传统化石燃料的排放量大致相同。 地胶主要用于运动场、游乐场等设施的地面覆盖和沥青路面等。碎胎还可以代替沙子或砾石作为道路和垃圾填埋场的填料。 此外,“美化”后的废旧轮胎还出现在一些家居用品中,如轮胎秋千、凉鞋、家具、地板、艺术品等都可以用废旧轮胎制作。
据了解,美国废旧轮胎的回收主要由州一级管理,各州都针对废旧轮胎的处理出台了专门的法律或法规。
以美国西部加州为例,2017年产生的约4850万条废轮胎中,约有76.12%通过翻新、焚烧等方式回收利用。加州废轮胎的管理和回收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再生轮胎和废旧轮胎的安全储运,重点解决废旧轮胎堆放安全隐患,提供技术帮助; 二是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和市场开拓,包括为轮胎回收利用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开展轮胎回收利用研究,激发市场活力等。
日本:废旧轮胎再利用的方法有很多种
日本每年生产近亿个废旧轮胎。 如何对日益增多的废旧轮胎进行回收利用,关系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能源等重要问题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对策,受到日本各方的高度重视。
目前,日本主要通过资源回收公司、加油站、汽车维修厂、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等方式回收废旧轮胎。 在日本,废轮胎不能作为垃圾扔到垃圾收集点。 车主必须联系资源回收公司收集废旧轮胎,而资源回收公司通常需要在上门收集时支付回收费用。
由于在日本报废汽车需要收费,为了减少麻烦和费用,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新车后都会将旧车交给销售公司。 因此,汽车销售和维修企业是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重要渠道。 日本汽车制造商基本上都有专门的汽车销售公司,并有自己的维修部门。 汽车售出后,售后服务人员进行跟踪服务,更换的轮胎交由修理公司处理,无需支付回收费用。
日本废旧轮胎再利用的主要形式有:翻新轮胎、生产再生胶、胶粉、热能利用、热分解炼油、铺路材料等。
由于轮胎翻新回收是一种理想的处理方式,普利司通、横滨、住友橡胶、东王等日本轮胎企业都积极从事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并设有专门的轮胎翻新业务子公司。
目前,日本有21家再生轮胎公司,40家工厂从事轮胎翻新业务。 这些轮胎翻新企业首先将回收的轮胎通过质量自动识别系统,选择合适的轮胎进行翻新,检测合格后送往翻新车间进行翻新。 从视觉上看,翻新轮胎看起来和新轮胎一模一样。 但是厂家会在明显的地方标注翻新轮胎的标志。
除了挑选好看的旧轮胎直接翻新外,还有一些废旧轮胎被切割粉碎后加工成再生胶和胶粉用于轮胎再生产。 据日本汽车轮胎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每年约有5%的废旧轮胎被直接加工成翻新轮胎,约12%被加工成再生胶和胶粉。 重新用于生产汽车轮胎的量约占每年废旧轮胎总量的 17%。
然而,更多的废轮胎被切碎、切碎并用作燃料。 造纸、水泥、化工、钢铁等行业是废旧轮胎的主要用户,每年消耗废旧轮胎的一半以上。 大约 7% 的废旧轮胎被切割、切碎并与其他铺路材料混合,用于铺设运动场或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