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岑旭
理由: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绿色低碳发展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能源短缺问题。 但是,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是有使用寿命的。 电池报废后,如果处置不当,随意丢弃,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造成钴、镍等资源浪费。 做好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完善法律法规链条。 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处置综合法规,细化明确涵盖新能源汽车电池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置、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形成完善的综合体系。行业法规制度解决 引导性政策规范执行力度不够,配套耦合不紧密,可操作性不强。
畅通回收渠道链。 在新能源汽车普及地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中心,依托销售网络建立以厂家为主体的回收站,结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在街道设立回收点,社区和城镇形成新的全球覆盖。 能源汽车废电池回收渠道方便群众就近处理。
规范行业标准链。 制定新能源汽车电池制造工艺和结构设计国家标准,明确废旧电池拆解、检测、分拣、贮存、运输等技术标准,出台安全、可靠、完备的操作规范,进一步提高效率电池回收和减少浪费。 回收加工成本,提高回收加工的安全性。 将废旧电池回收加工行业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行业准入门槛,加大对技术水平高、技术创新快、发展潜力大的电池回收加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拉紧责任链。 建立工信、环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责任清单,围绕企业资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开展常态化联合监管。废电池回收。 同时,完善奖惩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文艺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