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写字楼等均为商业地产,并非普通住宅,预估交易契税与住宅税率不同。
1、增值税:增值部分(销售价格-进货价格)5.5%
2、绣花税:成交价的0.05%
3. 税费:单价*3% 商用或非普通住宅
4、个人收入:(单价-购买成本)*20%
5.农地增值税(销售收入-缴纳项目)*30-60%
耕地增值税的测算公式为:应纳耕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出售房地产所得减去工程款后的余额。
纳税人出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预估增值付款项目:
(一)取得农用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耕地开发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二手商铺交易税费计算器,或者旧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
(四)与出售房地产有关的税收;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
二、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累进税率:
增值额不超过已支付工程款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已支付项目金额50%但未超过已支付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已支付项目金额100%但未超过已支付项目金额200%的部分二手商铺交易税费计算器,税率为50%。
增加值超过已支付工程款200%的部分,按60%的税率征收。
上述四级累进税率,每一级“增值额不超过缴纳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该比例。
纳税人在估算耕地增值税时,还可以采用以下简单计算:
农用地增值税税额可以用增值税减去适用税率除以缴费项目数额除以速算缴费系数,简单估算。 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不超过已支付工程款额的50%
农地增值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缴纳项目金额50%且不超过100%的农用地增值税额=增值额×40%-缴纳项目金额×5%
(三)增值税额超过缴纳项目金额100%但未超过200%的农用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缴纳项目金额×15%
(四)增加值超过支付工程款额的200%
农地增值税额=增值额×60%-缴纳项目额×35%
公式中5%、15%、35%为速算支付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