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废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废电池国家标准工作组由省钳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SC4)成立。 全省开展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化工作。 国家标准组成员现面向全省各有关单位公开招聘。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废旧电池回收领域相关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认证检验机构、管理部门及用户的专业人士。
二、会员条件
1、应为废电池回收、环保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相关标准化工作经验;
2、具有高级(含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英语水平;
4.熟悉并热衷于本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遵守专家工作组章程,积极参加专家组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专家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如标准征求意见稿和评审稿(按量)参加标准评审会议、年会,参加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按量表决等);
5、在我国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工作,经单位同意推荐废旧电池的危害与回收利用,参加过标准制修订、参加过标准培训的优先录用;
6、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采用本单位推荐的方式,或申请个人应聘单位支持,应聘者填写《废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会员推荐单位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 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废旧电池的危害与回收利用,并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对会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请将会员登记表连同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发送至联盟秘书处(或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并同时将会员登记表电子版(word版,以“单位名称-会员姓名”命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4、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估,借助国家标准工作组确定废旧电池回收名录,报上级批准;
5. 所有申请材料均不作为技术档案退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