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分院牵头,生态部固体废物与实物产品管理技术中心共同提出的《废矿物油》国标制修订方案环境部、中国石油和物理工业联合会、中国物资再生利用商会。 《依托技术导则的回收利用》正式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项目计划号为-T-469。 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将完全替代原国家标准GB/-1997《废润滑油回收再生技术导则》。
1997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GB/-1997《废润滑油回收再生技术导则》。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信息分类编码研究院(现中国省级产品回收研究所归口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秘书处设在中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
近年来,我国废矿物油的形成、回收和再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与此同时,我国逐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技术,出台了一系列与废矿物油相关的新管理政策法规。 原国家标准已不能有效规范和指导废矿物油的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
我国废矿物油行业起点低,行业整体技术发展不成熟,垃圾小、散、乱的情况比较突出。 在一些偏远地区,还存在一些“土炼厂”作坊式的再生油加工厂,不仅造成环境污染,还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 据悉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技术,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仍不规范,在形成、储存、转运、利用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更有效的规范和要求,特别是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的管理要求和回用采油过程。 过程中的技术要求需要越来越明确,不给不法经营者可乘之机,规范市场,促进行业发展进步。
本次修订主要针对机械设备、发电厂、电气设备、金属加工业、交通工具(汽车、火车、船舶、飞机)等形成的废燃料油、废防冻液、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 、废防锈油、废溶剂油等回收再生,不针对石油、天然气开采、提炼过程中形成的含油污泥和碎屑。 GB/-1997相关技术内容的修订,有利于促进废油回收行业的规范化和长远发展。 同时,对缓解我国资源短缺、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次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突出标准的推广和创新作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分会与生态环境、石油石化等领域的机构合作,广泛吸收国内外领先的标准。技术先进,引领行业发展的企业。 科研院所成立标准起草组,尽快推进GB/制修订工作。
文章作者
王秀腾副研究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