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简称《征求意见稿》)作为《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予以公布报废机动车”(第 715 号命令)。
5月6日,国务院发布第715号令,宣布《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自行车回收利用,这意味着施行了18年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于今年底废止。
《办法》共28条,主要是建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准入退出机制,按照简化审批、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精神,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实施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强制返还销毁的“首证取消”,拆解后符合再制造条件的“五大总成”可按照规定转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国家有关规定。取消报废机动车投标价格参照旧金属市场价格计算,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的规定;加强环境保护,要求企业符合相关要求存储方面的环保性 e、拆解场所、设备设施、拆解作业规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健全以“两随机、一公开”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监管,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近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作为《废旧机动车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予以公布报废机动车”(第 715 号命令)。 全面规定了回收拆解企业的各项技术指标,包括拆解能力、场地建设、设施设备、人员、信息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回收、储存和拆解的技术要求,相关内容企业只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即可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
“我们会在技术规范中设定每个地区的产能,引导企业综合考虑各个地区的产能和拆解能力,再决定是否进入这个领域。” 胡建平副巡视员在接受专访时表示,虽然715令放开了回收拆解企业的资质管控,但并不代表纵容。 而是利用市场竞争的调节作用,促进行业更好的市场化发展。 意见稿很明确。 各地可根据年机动车保有量确定区域类型,根据区域年拆解总量确定企业数量。 全区年拆解能力定为当地机动车保有量的4%-5%。 地区按照年机动车保有量划分为六个等级,不同等级拆解企业的拆解能力也规定为5000-30000辆。
近年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因污染严重被城市规划取缔。 许多一二线城市发现,在市中心很难找到类似的公司。 技术规范也明确自行车回收利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 建议建在工业园区或再生园区。 不应建在城市市政区、商业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应避开受环境威胁的区域和区域。 和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档位地区的企业建设用地和最低经营面积也有明确规定,经营场地面积不得超过经营面积的60%。
此外,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加,电动汽车的回收拆解也被纳入规范化管理。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对电动汽车拆解企业场地有特殊要求:有电动汽车存放场地、动力蓄电池存放场地、动力蓄电池拆解专用场地。 现场应设置高压警示、区域隔离和危险识别标志,并设置防腐防渗应急收集池和专用容器,用于收集蓄电板泄漏的电解液、冷却液等有毒有害液体。损坏; 车辆存放场所实行封闭式单独管理,保持通风,安全环保设施齐全; 动力蓄电池的存放地点应设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和高压输电线路保护区外,并应设置烟雾报警器。 火警和其他手动报告设施; 动力蓄电池拆解专用场地的地面应做好绝缘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稿还规定,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拆解前应单独存放,并采取防火、防水、绝缘、隔热等安全措施。
此外,规定电动汽车拆解企业应当接受整车生产企业的培训或技术指导,制定拆解方案,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技术人员。 报废电动汽车拆解后的动力蓄电池包(组),应交由有资质的动力蓄电池回收企业处理,严禁进一步拆解。 |来源:中国汽车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