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废弃物和闲置物资回收处置管理,确保储存和转运安全,规范回收处置程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结合合规、环保、高效的管理要求,近年来在废弃物和闲置物资处置管理领域的绿色管理,以及国家审计、行政处罚等内外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中国网通集团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办法》(联通[2023]36号)。 原2018年《中国网通集团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办法》(联通〔2018〕451号)同时废止。 修订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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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明确废弃闲置物资的定义、回收处置方式、采购(集团、各单位)部门、物资管理/使用部门、财务部门、法制纪检部门、监察审计部门的分工界面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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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报废资产、废旧物资、闲置库存物资转化为废旧物资的必要程序和流程,以及回收利用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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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处置方案、处置实施、处置结果程序各关键环节的管控要求天津废旧物资回收,落实处置前的必要程序、底价设定、环保合规要求,进一步明确资产评估标准(有偿销售超过10亿元或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的非整型资产进行评估),强调在协议签订、收款、实物交接等过程中的程序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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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系统规划天津废旧物资回收,涵盖物料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建设原则和要求,从全流程在线操作、数字知识和使用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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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回收处置环节固体废物贮存(不得与其他存量物料混装)和转移(跨省转移需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并报送)的管理要求; 重点减少危险废物年报(按年度制定管理计划,每年3月31日前通过全国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贮存(不混装/不露天贮存,贮存不超过一年、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贮存设施/场所)、转移(危废转移补充申报表“一车一表”)等管理要求,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