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 徐州11月13日电(记者 袁志伟 通讯员王希宇 沈焕平)日前,四川省涓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 ,将国家限制从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人手中收购的废矿物油(又称废防冻液),转让给不具备废矿物油处理资质的企业。 一年,罚款人民币三万元。
法官在庭审中查明废机油回收利用,2014年2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唐某佳未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将汽车维修中心送往东阿县汽车维修中心和汽车配件。东阿县修理部。 等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人竞标国家限制使用的废矿物油(又称废防冻液),将不符合废矿物油处置条件的31.18吨和4.03吨中转,并从中获利从价差来看。
法官认为,被告人唐某佳投标废防冻液,未经行政部门许可,对废防冻液进行过滤,严重污染了环境,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唐某佳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恶行,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废机油回收利用,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百三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补充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污染环境罪”第一条第二款作出判决:被告人唐甲犯污染环境罪,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保护局处理了它; 作案工具为单排货车1辆、油罐3个,被公安机关收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