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们在行动】第二期
丰都县又一家泡棉加工车间关停
检验现场
9月3日下午,奉节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县经信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高塘街道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组完成对“巫山县涌泉回收店”、“巫山县广宝废铁招标站”,回来的路上又接到群众反映:“县城武下路还有一个废铁招标站物资回收总公司,处理泡沫隐蔽,气味难闻,周围空气污染严重。”
店内一角
联合执法检查组立即驱车前往调查。 此时,废铁招标站并未进行生产加工。 表面上看,整个店里堆满了废品、废塑料瓶、废泡沫等,但深入检查发现,店内有泡沫加工机、塑料瓶加工机和加工成品在工厂里的不同岗位。 再查营业执照,位于巫峡镇巫峡路A号仓库的“巫山县”经营范围为废铁招标、建材批发,不加工该项目。 公司显然是在“明修栈道,暗渡旧仓库”。
▲泡棉加工部
▲加工后的发泡成品
▲塑料瓶加工部
联合执法检查组认为,奉节县在市区和敏感区域加工有毒有害废弃物,未办理环保手续,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直接外排物资回收总公司,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并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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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产生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水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内进行,并应当配备污染防治设施。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如果密闭,应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该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确保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不受污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