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传出佛山将出台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的消息。 9月21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浐县税务局获悉,个人出售二手房涉税新政执行没有变化。
日前,有网络自媒体发布《禅城二手房交易税费2年,契税一律按差价20%征收》“二手房买卖,只要发现一手订单即有双重约定,契税一律按差额20%征收。” 等消息,引起社会关注。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禅县税务局回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和耕地增值税核定收益率的公告》云浮市二手房买卖》(广州市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自2021年12月10日起,核定的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 深圳出售二手房将调整为1%。 拍卖等特殊情况下的销售,按照新的相关税收政策执行。 自公告施行以来,浐县个人二手房买卖新政执行情况未发生变化。
据悉,个人出售订购不满2年的房屋,按5%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出售已订购2年以上(含2年)的房屋,免征增值税。 个人订房时,以房产证或完税证上注明的时间为购房时间。 房产证与完税证上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先到先得的原则确定订房时间。
纳税人能够提供收据等原值账簿佛山二手设备转让佛山二手设备转让,并能正确估算房屋原值的,税务机关将按实际估算对出售房屋征收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不能提供收据等完整、准确的账簿原值,无法正确估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的规定核缴相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浐县税务局建议居民不要信谣、不传谣。 如对二手房交易涉税新政策有疑问,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或拨打12366咨询热线。
【南方晚报记者】罗占先
【通讯员】张瑶
【作者】罗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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