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人在看,点击右上角“关注”】
南极星固废网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正以每年约5%至8%的速度递减,许多城市深陷垃圾围城的困境。 据工信部2018年统计,中国600多个大中城市中,有三分之二被垃圾包围,四分之一的城市没有合适的垃圾堆放场所。 要实现垃圾减量、科学处理和最大化利用,垃圾分类是前提。 垃圾分类制度的实施,关系到13亿多人生活环境的改善。
我国垃圾分类水平较低
目前,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0年底,46个试点城市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广州率先进入垃圾强制分类时代。 46个试点城市均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广州、厦门、深圳、杭州、宁波、北京、苏州等城市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制度。
但总体来说,全省垃圾分类覆盖面还很有限。 目前46个重点城市仅占全省城市总数的7%左右。 同时,这46个城市的进展参差不齐。 可以说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我国垃圾分类一直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垃圾分类知晓率低、投放准确率低、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普遍存在。
目前垃圾分类面临以下问题:
首先,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知识普遍缺乏。 垃圾分类虽然在我国实行了十多年,但并不是公民自发进行,而是拾荒者被可回收垃圾的经济价值所刺激,大大降低了垃圾分类的整体效能。
二是垃圾分类设施不足,垃圾处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分拣收集设施普遍不足,分拣运输设施不专业,运输能力薄弱,危废处理技术不够成熟。
三是垃圾分类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 我国有关垃圾分类回收的法律制度中,没有专门规定垃圾分类回收的法律条文。 垃圾分类回收管理的法律体系主要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细则》、《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垃圾。 但是,我国现行专门针对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原则性过于宽泛,可操作性不强。 一些地方普遍存在垃圾分类推广落实不到位、缺乏相应监督管理机制等问题。
四是垃圾分类回收尚未实现全面产业化。 目前只有纸制品、部分塑料制品、玻璃瓶、金属制品、废旧汽车轮胎等已实现工业化。 大多数生活垃圾没有得到回收利用,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利用水平还很低。
多措并举逐步推进
垃圾分类是一项功在当下,利在未来的事业。 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加快这项工作,防止其平庸,应采取一些可行的对策。
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增强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层次、多主体的社会事务,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常年不懈努力推进。 首先要树立“减废从我做起”“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 其次,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强垃圾分类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推广。 三是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指导群众分类处置。
逐步完善和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强制性法律是垃圾分类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垃圾强制分类流程和监管措施。 据悉,在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法律中设定行业运作规范和标准,有利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逐步实行垃圾按时收费制度,用经济手段使村民自觉遵守垃圾分类相关制度。
加大投入,做好垃圾分类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 为保证已经分类的垃圾能够按照各组分预定路径走向目的地,首先要准备好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其次要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完善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衔接。 、建设兼顾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投递点和中转站。
落实各类分利新政策,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一方面,要加强垃圾减量和源头整治。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中央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以投资补贴的形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和贷款利息折扣。
政府要积极建立垃圾分类顶层设计,结合国情和民情,借鉴国内外垃圾分类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加强法制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有针对性地建设生活垃圾分类。
(本文作者为广东社会科学院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