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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必须分类处理,否则触犯法律!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支队通报,明年上半年以来,南海区共作出工业固体废物行政处罚决定47起,罚款总额262.725亿元; 该部门共带走8名嫌疑人。
▲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
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支队负责人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工业固废主要分为普通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对危险废物的处理要求非常严格,管理也很到位。 而且,工业固体废弃物经常作为普通垃圾与生活垃圾一起随意倾倒、倾倒、混合,造成污染。
据介绍,根据我区产业结构特点,工业固废的主要来源通常包括陶瓷行业的废浆废渣、印染行业的污水处理污泥、电厂的粉体炉渣等。发电行业、各种熔炉产生的褐煤、金属制造、塑料制品、灯具等制造行业产生的废弃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规定,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和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当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支队提醒广大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必须与普通垃圾区分开来,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否则就是“违法”。 (具体指导见“阅读原文”)
▲ 查处“违法”企业
据介绍,近年来,南海区围绕市委、省政府对固废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到“找底线、补缺口、查漏洞、压责任、严监管、能力强”,聚焦工业固废“处置”。 和加大码的“收藏”。
在处置方面,我区建立了“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 在处置能力建设方面,近三年来,南海先后压减了汉兰再生、福隆环保、格能科技等3个危废处置项目。
在收集方面,南海出台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成危险废物一、二级中转站17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二级中转站140个。
目前,集运中转站建设已全面提速。 丹灶镇两个试点危险废物收集系统、小榄镇、九江镇两个工业固废转运站试点已投入使用,其他镇街也在建设中。
▲竣工的桂城危废处理中转站
市生态环境局南海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南海将继续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推进和深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回收体系,严格环境监管执法,落实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确保固体废物安全妥善处置,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在整个地区。
南海区县街道常见固体废物分类导则
类别
垃圾成分
工业固体废物存量编号、类别
是否易燃
对烟雾有影响吗
可以正常燃烧
绷带、抹布、地毯
86-工业废料
√
X
木屑、木糠、废木板(条)
80-废木料
√
X
纱线、丝带
86-工业废料
√
X
纸
79-废纸
√
X
树藤
80-废木料
√
X
椅子、桌椅小物件(破损后)
80-废木料
√
X
可燃但可能影响烟雾
胶带、广告纸、宣传垃圾、门窗封箱胶带
61-废塑料
√
X
泡沫,海绵
86-工业废料
√
√
胶条、橡胶、废轮胎等
62-废橡胶
√
√
皮屑、袋子废料
60 - 皮革废料
√
√
皮革、鞋材
60 - 皮革废料
√
√
汽车垃圾、座垫
60 - 皮革废料
√
√
空气屏障,电路板
61-废塑料
√
√
电缆、电缆护套
61-废塑料
√
√
不可燃
(填埋处理)
玻璃
78-废玻璃
X
烂香蕉、过期包装乳制品
59- 食品和加工垃圾
X
蛤壳
58 - 植物碎片
X
碳钢抛光粉、玻璃切割粉
2-有色金属废料
X
硬件浪费
82- 有色金属废料
X
厨柜垃圾、陶瓷制品和剩饭剩菜
77-废陶瓷
X
玻璃钢、石棉瓦
86-工业废料
X
保温棉、防火棉
/
X
建筑装修垃圾
/
X
危险废物
汽修厂产生的油腻废弃物,如纱线、布条、废弃零件、皮带等。
废弃的压力罐等
化工原料及包装
油漆桶,油漆罐
医疗和制药废弃物,例如:废弃的药物、传染性废弃物和覆盖有医疗废弃物的器具等。
化肥废弃物,如:废弃肥料(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施药器具等。
废木材防腐剂、胶水和用胶带粘住的垃圾
有机溶剂废料,如:废催化剂、清洗汽提、废溶剂等。
废矿物油,如:废防冻液、液压油、润滑油、润滑油、冷却油等。
废乳化液,如:废肥皂、乳化剂、冷却剂、润滑剂等。
精(馏)馏残渣,如:沥青渣、焦油渣等。
颜料、涂料废料,如:废碱性酸性颜料、树脂油墨、印刷油墨、重金属染料等。
易燃易爆废弃物,如:红磷、黄磷、锌粉、气瓶等。
感光材料废料,如:废定影液、定影液、正负片、相纸等。
含重金属的废弃物,如:含铜、锌、汞、铅的废弃物(废电子家电、墨盒、色带、废墨盒、废灯泡镇流器、废电池)等。
废酸碱,如:废盐酸、硝酸、盐酸、磷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钙等。
石棉废料,如:石棉粉尘、石棉废纤维、石棉绝缘废料等。
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废水、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有恶臭的二氧化碳、放射性物质和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补充环境污染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法释〔2016〕29号》
第一条 实施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污染环境”: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排放、倾倒、处置铅、汞、镉、铬、砷、铊、锑等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
(四)排放、倾倒、处置镍、铜、锌、银、钒、锰、钴等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标准十倍以上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征求意见稿)
第五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排污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固体废物产生者应当依法承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责任。
第十九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散落、流失、漏水和其他污染环境的现象;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散布固体废物。 浪费。
第三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利用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 不使用或者暂时不能使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和场所。 分类贮存,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第四十九条 国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分类处置、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采取分类方式,并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促进可持续发展 充分利用可回收物,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五十七条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创造者付费的原则,可以因地制宜建立差别化的生活垃圾排放收费制度。
第六十五条 严禁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装贮存。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市级:
(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撒放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扩散、流动、泄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2亿至2亿人民币以下罚款)
(八)工业固体废物形成者与他人恶意串通签订委托协议,以造成环境违法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转移固体废物的; (处2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罚款)
(九)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环境管理规定的。 (处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罚款)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7.1.2 工业固体废物通常贮存和处置,严禁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5.《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则(2018年修订)》
第五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及回收利用,承担环境污染防治责任。依法处理固体废物污染。
第二十三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利用或者处置; 如有,应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处置。
6.《佛山市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1)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飞散、流失、泄漏或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散落、遗失、泄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固体废物数量不足5吨的,处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罚款;
散落、遗失、泄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固体废物数量在5吨以上10吨以下的,处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罚款;
散落、遗失、泄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固体废物数量在10吨以上20吨以下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及回收利用,处5亿元以上8亿元以下的罚款;
散落、遗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固体废物20吨以上的; 造成突发环境污染的,处八亿元以上十亿元以下罚款。
2)运输途中沿途遗弃或散落的工业固体废物:
沿途丢弃、散落的工业固体废物量不足1吨的,处5000元以上1亿元以下罚款;
沿途遗弃、散落固体废物量在1吨以上3吨以下的,处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罚款;
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散落固体废物3吨以上的,处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罚款。
突发环境污染,将被处5亿元罚款。
3) 危险废物与无害废物混合贮存:
混合量不足1吨的,处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罚款;
混合数量超过1吨不足5吨的,处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罚款;
混装数量在5吨以上10吨以下的,处5亿元以上8亿元以下的罚款;
混合数量超过10吨的,处8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罚款;
突发环境污染,处10亿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