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工作的通知
关于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业〔2022〕424号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
为畅通和优化电器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渠道,促进电器更新换代消费,推动落实《关于鼓励电器生产企业开展回收利用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 (发改业[2021]1102号),各地报送 经专家组评审,确定了6家企业承担2022年回收目标责任制(名单及申报回收目标见附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请福建省、广东省、四川省、青岛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生态环境厅(局)组织企业参考专家评审意见,集中工作思路,具体可实现的任务目标,推动落实。 继续构建目标责任制行动方案,加强组织保障、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青岛回收行业政策,做好目标责任制行动工作,优化废旧电器回收平台体系建设。
请有关地区在规定期限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节能司、生态环境司固体司报送变更设立后循环利用目标责任申请报告。 6月10日前几天,在推进循环目标责任制过程中,请督促企业按照既定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总结提炼工作过程中好的做法和措施青岛回收行业政策,新模式、新模式路径等,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并在上午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跟踪相关企业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按计划统计回收目标完成情况,委托专家组进行初步检查评估,并于适当的时候。
联系人:杨晓光、洪新超
传真:
附:2022年回收目标责任行动参与企业及回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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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