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本模板适用于已取得产权的现有商业服务类商品房销售,即二手商铺。 二手商铺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一般登记,重新挂牌交易的用于商业用途的房地产。 包括存量商服类商品房和获准上市交易的自建商服类住房。 本模板仅适用于一般存量商业服务类商品房买卖。
2、签订二手店买卖协议需要注意哪些要点?
(一)了解房产用途二手设备合同,注意商铺的耕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注明的用途。
(二)需要就共享部分达成协议的。 由于商业服务型商品房共享面积大,实际使用面积占比较小,往往影响买卖双方的交易决策行为。
(3)房屋的配套设施及家居装修设施设备应有详细约定。 二手店都是家居装修,可能有各种设备。 在买卖协议中,应单独列明附件,列举“房屋设备及家居装修清单”。
(4)必须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对商品房的经营至关重要。 物业管理服务的种类、服务是否到位、物业管理费的构成等二手设备合同,必须事先调查清楚,相关内容在销售协议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都有提及。
(5)店铺本身的结构要清晰。
3、如何确保卖家在二手店铺下单时获得“店铺权益”?
所谓店铺权益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房屋的产权; 二是其他相关权益。 后者只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证明或者法定情形证明,就可以证明自己的物权。 前者涉及的内容很多,比如二手店是否存在租赁关系,承租人与爱东之间有什么合同,店铺外装修部分如何处理等,以及还涉及卖方的“权利”。 就二手店原有的租赁关系而言,承租人根据协议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因此,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了解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原件的内容。 如果承租人放弃“优先选择权”,业主还必须出示相关的书面证据。
示例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