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更新
2018年10月12日,欧盟委员会颁布了Law (EU) 2018/1513,将其列为欧洲共同体REACH法规(EC)/2006附表XVII中的致畸、致突变和生殖毒性(CMR)限制清单规定了1A类和1B类物质,涉及服装及相关配件、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和箱包。 根据法规规定,这些物质将减少为附表XVII第72条,同时增加附件12,并于2020年11月1日起生效。以下是修订要点:
范围
受限物理物质适用于供消费者使用的以下产品:
A。 服装或相关配饰;
b. 除服装外,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与人体皮肤接触程度与服装类似的纺织品(不包括“一次性纺织品”,即设计仅供一次性使用或在有限时间内使用,以及不打算用于相同或类似目的的后续使用);
C。 鞋类。
然而二手纺织机械设备,这些限制物质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A。 仅由天然皮革、毛皮或皮革制成的服装、相关配饰和包袋二手纺织机械设备,或服装部件、相关配饰和包袋;
b. 非纺织紧固件和非纺织内饰配件;
C。 服装、箱包以外的二手服装、相关配件、纺织品;
d. 室外使用的地毯和地毯条、全铺地毯和纺织地板覆盖物;
e. (EU) 2016/425管控范围内的个人防护服、相关配件以及除服装或箱包以外的纺织品;
F。 (EU) 2017/745 被分类为医疗器械服装、相关配件、服装或箱包以外的纺织品。
限制物质
REACH法规附表12所列限用物质,其限用含量(以均质材料浓度计)如下:
备注:上述要求不影响REACH法规附表XVII或其他适用的EC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任何更严格的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