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论回收量910万辆与实际回收量195万辆的差距,不仅暴露了我国机车列车回收领域的尴尬和短板,也彰显了巨大的市场潜力。
近日,商务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至此,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715号令)制定了《技术规范》和《实施细则》后,报废机动车的管理行业新政层面基本完成。 随着《实施条例》的实施,我国报废机动车产业将步入发展快车道。
“细则的实施废旧汽车回收行业,将进一步提高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整体水平,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正如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商会报废汽车分会秘书长张颖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条例》对加强报废汽车管理有明确规定。制定行业标准,细化和准确规范行业实践能力,保证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有利于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明确企业资质申请及经营规范
“完善资质认证制度,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在认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专业评审的专业标准,是《实施条例》的重要内容。”看来,《实施条例》对资质认证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在场地、技术规范方面,都有明确的标准要求,明确了企业申请资质的方向和要求。”徐海东总工程师中国汽车工业商会商会也表示,《实施条例》的出台明确,商务部门负责机动车报废监管,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利。 详细法规有利于推动车辆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拆除经营场地的农用地使用权必须在10年以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了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的。 某机动车报废拆解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实施条例》出台后,715号令的改革基本产生了一套完整的配套制度,明确了公司的操作流程和行业管理。经相关部门和企业特别是企业资质初审方面,只要按照《实施条例》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企业即可获得进入机动车报废拆解行业的机会,告别以往资格预审管理下“进不去”的企业。 。
在明确企业准入门槛和经营规范后,《实施条例》还明确了对违规经营企业的处罚措施。 “违法所得五亿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亿元以下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亿元以下罚款处以10亿元以下的罚款。” 。 业界普遍认为这种处罚具有相当的震慑力。 但遗憾的是,《实施条例》虽然明确了处罚措施,但尚不清楚由哪个部门行使处罚权、如何处罚废旧汽车回收行业,职责分工有待管理部门进一步细化。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条例》在明确企业资质备案操作流程、便利企业经营的同时,进入机动车报废拆解门槛提高后,也给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困难。增加。 按照新管理办法,一个省、市、地区的报废拆解能力应按照一定的机动车保有量比例设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国机车列车报废拆解比例为不高。 以四川省重庆市为例,这里机动车保有量约为200万辆,但今年报废、拆解机动车数量仅有2万多辆,远低于4%~6的水平。 %。 哈尔滨市有资质的报废拆解企业仅有3家,每家年拆解能力均在10万辆以上。 此类企业仍“未满”,排队等待初审的企业还有30多家。 行业健康发展无忧。
■强化全生命周期开发
张颖表示,《实施条例》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进行规范,将逐步实现报废汽车拆解全过程监管; 提高环保要求,严格控制拆解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 5大总成获准进入再制造,这也将大幅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率。 徐海东还指出,允许五大总成进入再制造,并提出再生零部件概念,明确了报废机动车拆解的可用零部件的再制造和再利用,有利于汽车的循环发展行业。 特别提出对报废机动车拆解采用视频、现场监控等方式进行监管,特别是回收件的信息化管理,可以有效防止回收件进入不正当渠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促进汽车产业循环发展。 意义。
《实施条例》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方面,这降低了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的准入门槛。另一方面,更严格的监管也意味着更严格的市场要求,加大对‘灰色地带’的打击力度,更好地明确企业责任。”行业透明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张颖表示,企业从资质认证到生产管理监管的规范化,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市场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随着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报废机动车行业将逐步走向规范化,原企业资质认证将在《实施条例》实施后五年内完成。 迎来加速洗牌。 这也意味着,在未来的产业升级过程中,非常有必要关注企业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一些不符合标准、业务拆解能力不足的小企业将在整个行业的洗牌中被淘汰。
张颖表示,715号令和《实施条例》实施期间,我国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应遏制全年低水平发展。全面优化市场,合理规划产业布局,防止一切泥沙俱下、野蛮生长。 从根本上杜绝市场弊病。 “由于疫情激励因素的不确定性,去年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经营遇到了困难,有的地方收车业务量萎缩了40%以上。此外,企业用工的稳定性和经营也经受考验,目前,回收行业税收问题仍然是企业经营中的一大难题,行业的特殊性导致企业经营压力加大,企业苦不堪言。希望税收优惠新政策能够加快出台,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张莹说道。
■新增新能源汽车拆解规定
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417万辆,较今年底减少36万辆,下降9.45%。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新能源汽车尤其是动力电池的报废和回收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废旧动力电池的拆解和回收已成为汽车报废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报废废旧蓄电池作为危险化学品,在处置过程中涉及更多的技术和安全问题,这对汽车报废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特别是在循环经济的引导下,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逐步借用,汽车拆解企业也被要求纳入废旧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系统,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需求。
《实施条例》提出,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管理相关要求,对报废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或其他类型储能装置进行拆解、收集、储存、拆解。动力蓄电池回收。 采用运输、回收等方式,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 回收拆解企业应将报废新能源汽车车辆识别码及动力蓄电池的代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检验及追溯综合管理平台” “储能电池回收”系统。 张颖表示,信息化管理可以提升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价值,同时规范报废汽车拆解回收行业的正常发展。
不仅要求新能源废旧储能电池板实行信息化管理,在允许五大组件进入再制造领域后,《实施条例》还要求拆解企业建设信息化手段,如实记录“五大组件”报废机动车”。 “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对报废机动车回收零部件的销售进行统一管理。”《实施条例》增加了企业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回收拆解企业需要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等销售清单,有利于行业规范发展。”张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