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料回收行业增值税管理的通知》。 通知称,各市地税局要利用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核心征管系统等税务数据,结合本地实际,对再生料回收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和识别。 ,排查增值税税负异常、购销产品名称、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偏差。 具有“两端出局”、发票开具金额突然增加等风险特征的企业,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提供精准指导。
《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料回收行业增值税管理的通知》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连日来,部分地区风险较高。 为进一步加强再生料回收行业增值税管理,规范纳税秩序,防范税务风险,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不一定要高度重视再生料回收行业的相关税收问题,认真梳理排查本地区存在的税收隐患,分析问题原因,着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对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地税机关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相关情况,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加强与财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管理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地方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2.跟踪和分析收入变化
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大对再生料回收行业增值税收入的持续跟踪分析,发现行业企业税收异常变化,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分析,及时发现税务风险税收异常下降背后还有线索、趋势问题。
三、加强行业风险分析和应对
国家税务总局将把再生料回收行业作为去年下半年风险分析的重点,并将持续关注。 分析发现的高风险企业名单将及时发送至各地。 各市地税局应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核心征管系统等税务数据,对再生料回收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和识别,排查增值税税负异常、购销产品名称偏差、业务“双头出局”等行为。 ”、企业发票金额突然增加等风险特征,开展风险任务推送,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提供精准指导。基层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国家推动的风险任务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健全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风险应对,并及时反馈应对结果。国家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要发挥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协调作用,做好过程监测和效果评估废旧物资回收 增值税,及时将相关工作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税收。
四、加强日常税务管理
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大对再生料回收企业的新政策辅导和税法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分析可能遇到的税务风险和法律责任,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提高税法合规水平。 在日常税务管理中,要重点关注新设立、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再生料回收企业,尽早发现企业登记、收据、纳税申报等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涉税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理废旧物资回收 增值税,做好新政的宣传解读工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五、加大检查调查力度
各地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再生料回收行业开具虚假发票的打击力度。 特别是在虚假备案案件多发、再生料回收行业集中的重点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和选案,选择虚假备案高风险源头积极安排检查。 检查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新政策规定,对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企业进行结案,尽职调查取证,依法及时进行审理。 对查实存在虚假开业的企业,要及时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