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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及行人、轮胎爆炸、充电起火……电动滑板车:“裸奔”存在隐患

   2023-07-31 互联网佚名810
核心提示:电动滑板车:带着隐患“裸奔”近日,网上流出一段电动滑板车充电时爆炸的视频:北京一男子家中,正在充电的电动滑板车突然冒烟,随后发出巨响。那么,电动滑板车到底安不安全,能不能上路行驶?在电池抗冲击性能监测中,有8批次电动滑板车锂电池在重物冲击试验时发生起火爆炸,电动滑板车上路的风险不言自明。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总是随意在马路上行驶,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近年来,电动滑板车事故堪称屡见不鲜:撞到行人、车头炸裂、刹车失灵、爆胎、减速断电等事故和投诉屡见报端——

电动轮滑鞋:“裸奔”存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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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新宇 摄

日前,一段电动滑板车充电时起火的视频在网上流传:上海一男子家中,正在充电的电动滑板车突然起火,随后雷声爆炸。 女子立即拔掉电源,却发现烟雾越来越大,立即抱起儿子逃离现场。 随后滑板车引爆,整个过程仅用了18秒……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取了40批次样品,对电动滑板车整车和电池两部分进行了检测。 测试发现,电动轮滑板车产品所有项目合格率为0,是历年来各项产品风险测试中所有项目合格率最低的产品。

记者梳理相关报道发现,近年来电动滑板车被称为事件频发:撞上行人、车头摔坏、刹车失灵、轮胎爆炸、减速断电等事故和投诉时有发生。报纸上经常报道。 那么,电动滑板车安全吗,可以上路行驶吗? 发生车祸后,如何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范围? 记者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专访。

能够在道路上驾驶作为交通工具

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人购买电动滑板车是为了方便通勤。 一位代驾司机告诉记者,拿到电动滑板车后,自己节省了很多时间。 “接到命令后,我得坐公交车或者搭轻轨,把人送到目的地后,我就想办法回去。当时轻轨早停了,现在我可以去回到溜冰鞋上。”

横扫大街小巷的电动轮滑鞋、电动平衡车都是“奇葩”。 他们是近几年才进入中国市场的。 它们最初是作为广场、公园空地的休闲娱乐设备。 但由于其速度快、智能、时尚、便携,逐渐受到上班族、代驾司机和中学生的追捧,成为一种代步工具。 下班途中,记者发现使用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代步的居民不在少数。

不仅是电动滑板车和电动自平衡车的安全性能,作为新生事物,消费者最关心的是电动滑板车能否上路,是否使用单车道还是机动车道。 杭州众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娟表示,电动轮滑鞋、电动平衡车不符合我国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属于几类非机动车的产品目录。 与鞋子类似,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中属于“滑动工具”。

根据《公路交通安全法》细则,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轮滑鞋、旱冰鞋等滑动工具。 根据该规定,作为滑行工具,既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也不能驶入机动车道。 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没有路权,不能上路行驶。

“除了法规之外,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能否保证安全运行,也是决定其能否作为短途代步工具的重要诱因。” 中国消费者商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指出,电动滑板车的生产门槛太低,导致质量不合格,无论有没有严格规定,都是不允许的。在路上行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测量发现,电动滑板车普遍存在车速过高、制动性能差、车体硬度不足等问题。 在电池的耐冲击测试中,8批次电动滑板车锂电池在重物冲击测试过程中起火、爆炸,电动滑板车上路的风险不言而喻。

开车上路并不安全,但作为玩具,质量也令人担忧。 据媒体报道,国外拥有电动滑板车核心专利、具备研发能力和售后支持能力的知名品牌企业屈指可数,其他大量企业仅采购零部件进行组装,既缺乏安全设计能力,又缺乏质量控制能力。

除了自身质量缺陷外,驾驶员不遵守交通法规,也是电动轮滑鞋、电动自平衡车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2016年8月,为了集中管控电动轮滑鞋、电动平衡车,南京交警部门出台处罚措施:使用电动轮滑鞋、电动平衡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罚款10元,并责令停业整治。为了更正,不得再使用此滑动工具。 早在2014年12月,北京交管部门就表示将对电动平衡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进行查处。 在道路上使用的,按上限罚款50元; 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使用的,罚款20元。

虽然南京、上海、江苏等地都出台了规定,但每隔一段时间,网络上就会出现有人骑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报道。 记者梳理发现,发生事故的人,大部分是因为逆行、闯红灯、抢道等违反道路驾驶规则造成的。

不少网友表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轮滑鞋、电动平衡车只会被罚款10元、20元,这对“车”族不会有任何震慑作用。 针对这样的指责,邱宝昌解释说,各地提出对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等滑行车上路行驶的车辆驾驶员进行罚款,其实并不是目的。 考虑到道路上各类汽车和行人的交通安全,并考虑到电动轮滑鞋、电动平衡车的特性对驾驶员自身安全造成一定风险,罚款是为了限制或避免此类行为。 “对上路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等滑动工具司机的罚款,可能并不能阻止居民上路行走。” 邱宝昌指出,罚款只是限制电动平衡车上路的次佳选择,让居民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是关键。

店家说绝对安全,可以上路

对于电动轮滑鞋、电动平衡车不能上路行驶的问题,不少消费者表示不知道。 那么,是谁给了消费者可以开车上路的欺骗呢?

与线下商店相比,线上电商平台是电动滑板车和电动平衡车的最大卖点,而且在网上购买此类车辆很容易。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输入一款电动滑板车,弹出的相关推荐词是代步车、漂流车。 网页上展示的产品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基本上所有店面都只在宣传图片上标注了重量轻、可折叠、续航里程长、电池耐用等字样,但没有标明速度和适用范围。

记者点进了一家排名较高的店铺,向下滚动了几页,听说该店铺的网页上醒目地标明了产品有3C质检电机报告证书,并配备雾灯和防盗系统,确保行车安全。 记者查看产品参数时发现,该产品最高时速可达18公里/小时。 记者还询问了车主,车主表示电动滑板车有豪华版和高端版,不同的产品能达到的速度也不同。 据商家介绍,豪华车型的时速通常在15-45公里/小时左右,顶配车型的时速为20-50公里/小时,远远超过产品参数上标明的数字。

根据《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电动平衡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应低于20km/h。 记者查询的几家门店中,最高车速都超过了相关规定。 仅有一家店的销售人员建议,使用电动滑板车时只开一、二档,并表示根据个人体重和路况,实际价格可能会有所不同。

记者在翻看产品评论时发现,不少消费者在使用时都曾发生过或大或小的车祸。 一位消费者在评价中写道:有一次,快到红绿灯路口时,我想超越一辆自行车,并以最快的速度行驶去绿灯。 没想到自行车突然超车了,我立即刹车,下意识地避开了他。 结果,我撞到了隔离带上。 我用腿蹭着隔离带减速、停下来。 非常痛苦。 还有一位顾客,钉子被扎穿后,前胎立即爆裂,他和车子都掉了下去。 ……

面对记者对产品质量的指责,销售人员再三指出,自家的电动滑板车绝对安全北京二手成人电动滑板车,“我们的车是网上生产出口的,质量绝对过得去”。 当记者询问电动滑板车是否可以上路时,几乎所有商家都给出了肯定的回答,称可以上路。

然而,与店家宣称的安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电动滑板车事故频发。 邱宝昌表示,买家此举是欺骗消费者。 如果质量、速度不符合道路标准,且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严禁,但店家却声称上路行驶合法、安全,则涉嫌欺诈。

董娟表示,如果消费者对订购的电动轮滑鞋、电动平衡车等产品质量有疑虑,可以先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电动轮滑鞋、电动平衡车的质量进行检测。 如果报告显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根据监测报告要求商店退款、退货,并要求商店承担所有检查费用。 如果商店拒绝,可以以“卖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起诉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并承担卖方所支付的检验费用。消费者及其他相关损失。

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电动轮滑鞋、电动平衡车总是在马路上随意行驶。 一旦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专家表示,由于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没有路权,在发生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后,此类车的驾驶员往往被认定为负全部责任或承担主要责任。

2015年7月21日北京二手成人电动滑板车,郑某驾驶一辆电动滑板车。 当他接近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时,他未能及时刹车,直接撞伤了行人。 被撞的行人被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 司法机关的鉴定意见显示,郑某的步行电动轮滑板车不符合“摩托车”的定义,也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属于非交通工具。 时任北京市虹口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谢宇解释,使用或者使用非交通工具致人死亡,不属于造成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范围。 人们会死。

类似的判决还有很多。 在广东发生一起电动平衡车造成严重伤害的案件中,交警部门出具了《车祸责任书》,确认电动平衡车负全部责任。 随后,行人起诉法院,要求电动平衡车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认定电动平衡车使用者对此次车祸负全部责任,并责令电动平衡车使用者赔偿行人的全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成本。 在另一起电动滑板车与自行车侧翻事故中,法院判决电动滑板车使用者向自行车车主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当用户无力支付赔偿时,车祸受害人可以将用户、制造商、商家作为共同被告同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邱宝昌指出,如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侵权人应当支付医疗赔偿。 费用、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用、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等;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其赡养人的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伤残补偿费和必要的生活费; 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抚恤金以及伤者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

邱宝昌认为,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的车主也可以向销售者、生产者索赔。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产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

董娟解释说,如果用户认为车祸是产品缺陷造成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计量单位对“产品是否存在缺陷”、“产品缺陷是否影响行车安全”等进行技术检验。等,并出具《检测报告》。

电动平衡车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公安消防机构应根据火灾现场检查、调查和相关检查鉴定,制作《火灾及交通事故责任书》意见。 ”。

《检验报告》和《火灾、车祸责任确认书》不能排除车祸是因产品缺陷造成的,因此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用户存在​​不当处理行为。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

对此,线上平台店铺表示,仅承诺30天内出现质量问题直接退货。 厢式货车配件除消耗品外,终身免费维修,不承担其他责任。 “如果谈判被拒绝,可以提起诉讼,但要注意剩余的聊天记录、录音、相关材料等证据。” 邱宝昌补充道。

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应更加明确

据统计,近年来,全省生产电动滑板车的企业数量迅速减少。 2012年,全省电动滑板车产值不足10万辆,到2014年将达到100万辆,是2012年的10倍,全年突破150万辆。 目前,全省汽车生产企业已超过500家,且呈持续下降趋势。 如何保证产品质量,明确产品性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国家重型电动汽车及电池质量检测中心中级工程师徐峰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希望推动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早日出台,规范电动汽车健康发展。行业。 电动滑板车产品监管。

记者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实施并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和《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检验检疫和国家标准委员会,在国家层面上进行了弥补。 我国对电动平衡车的统一安全要求存在差距。

邱宝昌觉得,虽然我国电动滑板车存在一定问题,对厂家的监管和取缔必须加强,但问题不能“一刀切”,盲目禁止生产和使用。 “推动电动滑板车问题的解决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消费者不应仅仅为了出行方便而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 邱宝昌表示,电动滑板车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交通条件不理想。 人们的出行需求,但目前解决交通困境之路任重而道远。

面对目前道路上电动滑板车、电动自平衡车越来越多的情况,希望尽快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此类车辆的使用范围,从而保护用户电动滑板车、电动自平衡车等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标签: 电动滑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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