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废弃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字[2022]10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指导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还可以减少原生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于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助力实现碳峰值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废旧物资回收能力明显提升,但仍面临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不完善、再生资源加工借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不健全等问题。二手商品交易渠道。 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明确要求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部署,加强废旧物资回收设施规划和建设,建立城市废旧物资回收分类体系。 2021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部署加强废物回收利用体系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印发《指导意见》。
问:《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目标?
答:《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借助新政制度进一步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完善,建成红色分拣中心1000多个。 借助行业“散乱污”局面,再生资源加工明显改善,聚集化、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 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大类再生资源回收量达到4.5亿吨。 二手商品的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日趋规范,交易规模大幅增长。 约60个大中城市率先建立了基本建立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
问:《指导意见》部署了哪些主要任务?
答:《指导意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包括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场地、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提高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效率。 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 二是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包括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发展,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 三是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包括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建立二手商品交易管理体系、推动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问:《指导意见》提出建立新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政策保障体系。 具体安排是什么?
答:为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新的政策保障体系,《指导意见》部署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要素保障。 各地要把配送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相关建设用地纳入相关规划,作为城市配套基础设施用地,保证合理用地需求。 加强产业基地、二手交易市场等再生资源加工用地支持,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通行。 二是强化新的财税金融政策对投资的支持。 协调现有资金渠道废旧物资回收,加大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依法落实和设立相关税收优惠。 三是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借助行业标准管理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废旧物资回收,加强环境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报废车辆、废弃家电、电子产品等非法拆解处置行为。 四是建立统计制度。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统计制度,建立统计核算办法,构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问:如何落实好《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选择60个左右大小城市举办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示范建设。 相关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组织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结合实际明确重点任务。 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新政策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选择60个左右大小城市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示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