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沉阳市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大家,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12 月 28 日
长春市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字[2022]109号),发改委等印发《关于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家办环字[2022]649号)要求推进废物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基础
(一)城市发展概况。 北京位于中国西北地区北部、辽宁省中部。 辖10个区、2个县、1个地级市。 全市总面积12860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570平方公里。 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7249.7万元,环比下降7%; 第三产业比重为4.5:35.5:60。 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9706元,比上年下降5.9%。 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91.1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7.476万人。
(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概况。 “十三五”以来,我市制定了《沉阳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沉阳市“十四五”垃圾分类规划》、《沉阳市再生资源发展规划》 (2017-2022年)》等一系列引导和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新政策体系。全市废旧物资主要是废金属和废纸,其他类别形成相对较少。大约有现有营业执照的再生料回收点1500个,基本覆盖全市所有街道、乡镇,2021年,全市回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塑料等废旧物资242.63万吨。废纸、废汽车轮胎、废纺织品、废玻璃、报废机动车等建筑垃圾接收处理能力达到21万吨,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营业收入22.6万元,再生资源加工收入和利用企业45万元,再制造企业收入超过9000亿元。 城乡二手商品交易有序推进,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三)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传统再生资源行业回收率、分类水平、标准化程度较低,回收渠道分散。 回收分类回收链条尚未建立体系,应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估算”等手段提高标准化、科学化、组织化水平。 废旧物资、二手交易、再制造领域缺乏规模化企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落后于一些先进地区,需要通过积极推广和培育。
2. 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与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高分类、处理水平再生资源加工借用,促进二手商品规范流通和再制造产业发展壮大,全面提高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 资源安全,探索总结北京模式,推动实现碳峰碳中和。
(二)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主导。 充分发挥新政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新政统筹规划,建立市场机制,优化发展环境,释放各类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参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
2.制度建立、协调和推进。 强化系统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各领域薄弱环节和各环节堵点,统筹兼顾,构建有序高效的城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系统。
3.变革驱动、创新发展。 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要素供给,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监管创新,创新发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新模式、新场景。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借助新政体系进一步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回收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废旧物资回收站达到2000个,实现100%覆盖,满足城乡居民便捷生活需求。 建设综合分拣中心2个,专业分拣中心16个以上,其中绿色分拣中心1个以上。 借助产业集聚化、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再生资源加工水平大幅提升。 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大类再生资源回收量达到300万吨以上,总产量再生资源加工和再制造产业产值达到63万元以上。 二手商品的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日益规范,交易渠道和方式更加丰富,交易规模大幅增长。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1.推进回收网点布局和建设。 本着方便市民销售的原则,合理安排回收投放点和中转站。 公共场所配备智能回收箱等设施,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在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新村支持建设废旧物资回收房废旧橡胶回收利用方案,回收物资“天天收集、天天清理”。 有序推进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做好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工作。 鼓励回收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经营回收站点,完善各类回收功能,打造扎根社区、服务市民的基础网络。 到2025年,城乡垃圾回收站达到2000个以上,实现覆盖率100%。
2.深入推进“两网融合”。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废旧物资回收“两网融合”和有效衔接,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环卫服务业等第三方市场主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参与力度,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报废废物处理和可再生资源回收增量。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车辆管理,采用统一分类、标识,确保专用车辆、密闭运输,加强路权保护。 到2025年,“两网融合”不断深化,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60%以上。
3、提高分拣能力和水平。 按照《再生资源管理办法》,优化调整再生资源分选中心布局和功能,建设或升级一批功能明确、技术先进、环保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综合分选中心和专业分选中心。红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分拣中心。 到2025年,在沉北新区、辽中区建成2个综合分拣中心,其他地区建成16个以上专业分拣中心,其中绿色分拣中心1个以上。
4、培育发展龙头企业。 鼓励循环利用龙头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户,提高行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 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和再生产品标准,提高废旧物资回收预处理能力,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产业链。 支持加工企业和制造企业向产业链上游拓展,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促进资源增值。 到2025年,龙头回收加工企业实现快速集群发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技术推广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5、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强数字赋能,鼓励行业商会、企业联盟建设信息平台,打通“收、运、储、交易”全流程数据采集。 推动“互联网+回收+交易”协同发展,升级迭代网上预约、上门回收、网上交易、线下配送新业态,生成网络接收、互联互通的再生资源。仓储货运,与产业相连。 供应链。 到2025年,“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数量达到2家以上,注册“上门回收APP”数量达到18万个。
(二)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六、以产业集聚带动加工发展。 借助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统筹规划再生资源加工,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 借助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工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强化要素保障。 黟县推进以循环经济为主导产业的北京离岸经济区建设。 到2025年,建成2个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基地、1个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
七、以项目建设促加工。 以北京近海经济区等市级开发区为载体,推动黟县、沉北新区实施重点资源回收利用项目,规划建设废旧物资综合集中处置利用综合设施。 “三大固体废物”。 全省产生示范效应。 到2025年,借助红色环保产业园、沉阳再生资源产业园等危险废物回收利用项目,北京城市固废综合治理建成投产。
8、提高加工技术水平。 鼓励多种形式的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以产业提升推动现有加工改造,全面提升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依托制造企业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加工和先进武器研制,落实支持首台(套)研发应用新政策,加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应用和推广力度。楷模。 到2025年,进入国家标准的废钢铁加工企业达到3家。
九、加快工业化与工业化融合和科技创新。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再生资源加工制造领域的集成应用,建设再生资源加工核心技术平台。 引导支持院校重点开展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前沿基础研究,提高源头供给能力。 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0%以上。
(三)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
10.发展“互联网+二手”新业态。 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健康发展,丰富交易渠道,规范交易行为,改善消费体验。 鼓励黟县区依托综合保税区举办二手车出口,规划建设二手商品电子商务园区。 支持互联网二手商品平台在我市部署区域总部基地、分仓和质检中心,发展全品类闲置商品流通平台。 到2025年,我市将建成3家网上二手商品交易平台。
11.促进实物二手市场健康发展。 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重点品类交易专区,在于洪区红旗台、马三家片区设立专业二手车销售市场。 培育多元化线下场景,支持各地建设集中标准化“跳蚤市场”,鼓励二手商品寄售,定期组织交易活动。 到2025年,重点提质升级汽车、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15个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区域建设。
12.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 构建建立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标准体系,提高行业流通效率。 完善交易方信任机制,保障供应链稳定,提高售后服务水平。 培育权威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二手交易“卖得安心、买得放心”。
13.加强二手商品行业秩序监管。 加强二手商品交易全流程执法,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水平,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做好废弃家电、电子产品等拆解产品流向监管,改善行业“散乱、污染”状况。
14.引导再制造产业创新发展。 推动再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 鼓励基础技术开发单位和企业探索建设再制造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和再制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开展研究和产业化示范。
15.推广先进适用的再制造技术武器。 提高车辆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办公设备等再制造水平,推动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推广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共性关键技术应用。再制造。 到2025年,再制造的先进技术数量将继续下降。
16.推动高端再制造示范工程实施。 探索制定汽车零部件、电器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等再制造产品推荐目录,发展小型成套设备高端再制造产业。 重点推进汽车底盘等零部件再制造,持续推进民航、工业、数控、新能源武器等领域再制造。 到2025年,再制造产业产值达到1.2万元。
(四)建立新政保障体系。
17.加强农地要素保障。 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相关的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用地。 坚持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用地,确保废旧物资和项目设施回收用地合理利用。 通过产业基地和二手交易市场,加强再生资源加工用地支持。 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规划农村废弃物回收利用设施。
18.强化投资、税收、金融新政策支持。 依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新政策和相关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用好REITs和气候投融资新政策。 制定支持低附加值回收物回收利用新政策。 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个人贷款支持,推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19.加强红色采购。 制定新的政府红色采购政策,将合格产品纳入红色采购范围。 鼓励采购商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激励措施扩大红色采购需求,促进红色产品和再生资源产品推广应用。
20.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 压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行业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报废车辆、废弃家电、电子产品非法拆解处置行为。 加强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防止用户信息泄露和恶意回收。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依托行业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21.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 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管理,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通过市场行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22.建立统计制度。 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统计制度,建立统计核算办法。 引导行业商会加强行业统计分析,规范统计数据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部门和地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省直有关部门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分类推广和指导。 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市发展改革委及时组织评估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二)注重统筹协调。 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建设、管理、考核评价等重大问题的协调联动。 有关部门和地区要进一步细化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内容和工作措施废旧橡胶回收利用方案,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和行动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相互协调、科学有序。在时间安排上。
(三)建立体制机制。 坚持“增强资源保障能力,推动红色低碳循环发展”要求,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构建市场化运作模式,营造规范完善的法制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投资环境。 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配套支持。 构建健全废旧物资回收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和口径,强化评价“指挥棒”作用。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立有利于废旧物资回收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新政策体系和支撑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均按计划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