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固定资产可以包括已使用和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我们已经知道旧固定资产转让的税率。 您知道旧固定资产转让的税率吗? 快来向小K学习吧!
(一)简易计税适用于普通纳税人。 其实一句话,只要之前没有扣除销项税,通常纳税人可以按照简单的计税方式出售旧固定资产,3%的生产率降低2%。 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规定,纳税人出售自用固定资产的下列情形一般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情况下废旧物资回收增值税,纳税人出售不可抵扣的旧固定资产,按照细则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抵扣销项税额;
根据细则第十条,不可抵扣且未抵扣销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购置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购置的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
(三)自制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消耗的外购物资。
2、2008年12月31日,原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扣除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出售2008年12月31日购置或自制的自用固定资产,并按价值计算——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征收。 主要适用于除西北地区、中部地区、汶川余震、洪水等严重受灾地区以外的所有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地区;
3、2008年12月31日,原纳入扩大增值税扣除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出售自有扩大增值税扣除范围试点购置或自产的固定资产在本地区税前扣除的,按照简易法征收增值税;
4、自2012年2月1日起,纳税人购置、自制固定资产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出售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无需开具。 增值税专用收据;
5、自2012年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应税行为,销售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固定资产且销项税额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按简化方法收集。 增值税征收办法废旧物资回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通常应当缴纳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也就是说,只要原来已扣除销项税额,纳税人销售旧固定资产就必须按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处理。 这个适用的税率可能是17%,也可能是13%。
1.原纳入2008年12月31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如果出售其试点扩大后购置或制作的旧固定资产,扩大增值范围-本地区附加税额扣除(销项税已扣除),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主要适用于西北地区、中部地区、汶川余震、洪涝灾害严重地区等正在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地区;
2、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购买或自制的二手固定资产(已扣除销项税额)的,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出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含)后购买或制造的旧固定资产(已扣除销项税额)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变卖废旧固定资产。 附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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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按2%征收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