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再生料行业管理,规范再生料回收行业经营秩序,维护和提高本市文明形象,自2017年我市召开再生料回收经营场所专项整治会议以来, 2020年5月15日,市公安局在牡丹江市再生物资回收经营场所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供销社、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以及全市整治工作。
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已开展联合执法15次,共检查回收物资回收点90个,共出动警力114人次,出动警车44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处罚16个回收站。 其中,有15家企业因未实名注册而受到处罚,1家企业因未按规定投标而受到处罚。 共罚款5.2亿元,行政拘留1人。 查处企业1家,限期整改19家企业,责令搬迁4家企业。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规范了全市再生料回收经营场所的经营行为,要求各经营场所回收生产性废金属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必须严格按照经营范围的规定进行回收; 回收煤矿、电力、铁路等专用设施和物品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禁止回收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严禁回收的其他物品。
下一步,哈尔滨市公安局将开展加强再生料回收市场治理的“回头看”工作,巩固清理整顿成果,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消灭“漏网之鱼”防“死灰复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