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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有色金属工业稳定增长工作方案》(附图)

   2023-10-03 互联网佚名1890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粮食储备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有色金属工业稳定增长工作方案》,提出2023-2024年有色金属工业稳定增长的主要目标是:铜、铝等主要产品产量保持稳定生长; 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年均增长5%左右; 国内铜、锂等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 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供给质量进一步提高,供需基本实现动态平衡。 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绿色智能转型升级加快,铜、铅等冶炼产品单位能耗下降2%以上平均每年。 力争2023年有色金属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5%左右,2024年增长5.5%以上。

关于印发《有色金属工业稳定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涟源字﹝2023﹞1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有色金属工业稳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储备局

2023 年 8 月 21 日

有色金属工业稳定增长工作方案

有色金属产业品种多、用途广、战略价值突出。 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维护国家资源安全和产业安全的重要领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稳增长放在第一位,推动有色金属行业质量有效提升、数量合理增长,为实现预期发展目标,特制定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3年—2024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系统理念北京金属物资回收,更好统筹发展和保障深化供给。 以结构性改革为重点,加快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汇聚各方力量,着力优化供给、促进投资、扩大消费、稳定外贸贸易培育有色金属行业内生增长源。 提高供给结构对有效需求的适应性和可靠性,促进有色金属工业稳定增长,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供需协调。 立足新发展格局新要求,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加强上下游衔接,提高资源支撑能力,以安全可靠、优质有效的供给满足和创造需求。

坚持创新引领。 充分发挥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努力突破供给约束,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强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发展动力由依靠规模转变扩张由创新驱动。

坚持绿色发展。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绿色,处理好产业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强化技术节能减碳,强化绿色集聚布局,推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两轮驱动。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活力。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策协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振市场信心。

二、主要目标

2023年至2024年,有色金属行业平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是:铜、铝等主要产品产量保持稳定增长北京金属物资回收,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年均增长5%左右,国内铜、锂等资源开发和有色金属取得积极进展,金属深加工产品供给质量进一步提高,供需基本实现动态平衡。 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绿色智能转型升级加快,铜、铅等冶炼产品单位能耗下降2%以上平均每年。 力争2023年有色金属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5%左右,2024年增长5.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提升供给能力,保障上下游产业稳定增长

一、加快战略资源开发利用。 针对铜、铝、镍、锂、铂族金属等战略矿产紧缺的情况,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力度,制定锂等重点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鼓励重点地区制定资源产业规划和资源开发项目清单,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立项、能源评估、环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手段的审批流程,推动新项目建设、在建项目投产和在建项目扩大,加快形成实体工作量。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盐湖高效提取锂镁、锂云母尾矿消纳等关键技术研究和工业试验。 加快建设战略矿产资源产业基础数据平台,为企业开发利用国内外矿产资源提供公共服务。

2.加强重点产品保供稳价。 搭建上下游供需对接平台,引导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冶炼企业与下游用户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稳定铜、铝、锂等重点产品供应。 科学规范稀土、钨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有效保障国内市场供应。 完善大宗原材料供应“红黄蓝”预警机制,加强预测指导,防止价格大幅波动和恶意炒作。 增加重要有色金属国家储备,完善国家储备市场调节机制,增强国家储备市场调节能力,充分发挥预期引导和需求牵引作用,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商业储备,规范市场供需科学有序。

3.支持关键材料的研发和应用。 围绕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节能减碳等领域,充分发挥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载体作用,支持高专能源阴极材料、超高纯金属和高品质半导体。 材料、高端工业机械关键材料、大尺寸轻合金、新型锌合金等高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注重优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 鼓励各地结合本地产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建设试点平台,推动新材料、新工艺研发成果产业化。 鼓励科研院所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支持超导材料、高熵合金、液态金属、增材制造材料等前沿材料的开发和工程化。

4.培育高素质骨干企业。 对铜、铝、铅、锌、镁等重点行业进行规范公告管理,引导要素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培育资源开发、冶炼骨干企业。 培育铜、锂、镍、钨、锑等重要有色金属产业链“链主”企业,在资源配置、品牌价值、创新能力、国际化水平等方面与世界一流企业对标,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力量。 围绕能源过渡金属、轻量化材料、集成电路材料等战略方向,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 推动企业参与质量管理能力分级评价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向卓越品质攀登。 支持有色金属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建设深加工产业集群,构建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

(二)加大技术改造,推动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5.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加强国家“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跟踪调度和服务保障,推动项目建设按计划完成。 鼓励地方政府加快重大有色金属投资项目建设,保障能源、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力争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战略资源开发、新材料等重大项目建设。

6.支持绿色转型。 组织实施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围绕低碳技术发展路线图,加快推广绿色低碳成熟技术,发展关键共性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提高水平将绿色发展贯穿全过程。 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引导铜、铝、铅、锌、镁、工业硅等企业开展节能减碳工艺升级。 加快建设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低碳技术服务和解决方案,打造节能减碳标杆企业。 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绿色产品和碳足迹评价工作,加快制定碳排放系统管理和技术标准。

7.鼓励智能化转型。 推动落实《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年版)》,加快信息识别、重点品种智能生产、智能工厂评价等标准制定。 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科研院所、数字服务商等开展诊断咨询和智能经验云共享,加快开发经济、见效快、适用广泛的智能解决方案,推动制造技术突破和发展流程创新,打造试点标杆企业。 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快智能制造技术、装备、标准和先进模式推广应用。

(三)引导产品消费升级,培育壮大产业增长新动能

8.促进优质产品消费和应用。 聚焦铜、铝、硅、镁等消费规模大、增长潜力大的产品,通过加强上下游对接、举办大型展会、打造样板,扩大材料及产品的应用领域、规模和水平项目。 以住房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食品包装等为重点,加快推广铝家具、铝合金建筑模板及围护板、高性能铜铝复合材料、铝城市公共设施、建筑用铜水管、以及食品包装用铝箔制品等产品,鼓励企业探索开发镁合金建筑模板。 围绕新能源汽车、光伏等应用需求,加快集成压铸车身、铝合金白车身、动力电池系统铝部件、镁合金轮毂、优质多晶硅等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和其他产品。

9、实施“三品”改善行动。 围绕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技术装备等重点领域,完善有色金属产品设计、质量、使用等标准和品种体系,推动产品系列化发展。 支持有色金属生产企业与汽车、电子等用户建立前期介入研发、后期持续改进的合作模式,提供定制化、功能化、专业化的产品和综合服务。 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开展质量标杆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提升的典型产品和标杆企业。 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品牌推广周等活动,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国际声誉高的企业品牌。

(四)优化进出口贸易,提高行业开放合作水平

10、拓展国际市场。 积极做全球有色金属产品绿色稳定供应商,落实稳外贸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扩大订单,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鼓励铝材及制品、铜材及制品、镁制品等深加工产品出口,提高有色金属产品出口附加值。 支持符合行业标准的企业开展铜精矿等加工贸易。 支持企业发挥区域优势,拓展东南亚等周边市场。 充分发挥有色金属行业装备、材料、技术、标准、服务等优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合作。

11.鼓励初级产品进口。 支持冶炼企业与国外矿业公司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增加铜精矿、铝土矿、镍精矿、锂精矿、钴中间冶炼产品等原材料进口。 完善再生原料标准体系,扩大优质再生原料进口范围和规模。 完善矿产品、再生资源产品进口检验标准,支持快速检验能力建设,提高产品进口通关效率。

四、保障措施

12.强化组织保障。 有关部门要指导重点领域落实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政策措施,推动政策针对性发力,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 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产业稳增长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区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特点,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扶持措施,协调推进解决企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强化用地、劳动力、物流等要素。 保证企业稳定生产、正常运转。

13.强化政策支持。 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绿色制造、智能制造、高端制造等方面的支持。 用好首批新材料保险补偿等政策,推广有色金属新材料和新产品。 充分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支持符合行业标准或自律公约的重点企业发展。 研究“两高一资”项目差异化管理政策,支持符合行业标准条件、能耗指标先进的企业发展。

14.加强运行监控。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龙头企业、重大项目运行情况监测,密切跟踪重点产品价格、社会库存、产能利用率、市场供求、价格变化等情况,加强预警分析。突出问题,做好政策储备。 定期组织行业分析和运行会议,开展行业运行专题调查,发布行业景气指数和运行报告,加强预期管理,引导企业理性投资、科学决策。

15、创造良好环境。 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区和相关企业稳增长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鼓励各地表彰工业总产值快速增长、符合转型升级方向的有色金属企业。 鼓励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新产品推广等活动,培育行业增长新动能。 完善企业考核制度,鼓励有色金属企业技术和应用创新、成果转化。

来源:公信微宝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拓

流程编辑刘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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