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已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采取行动,行业企业共同努力,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管理体系,形成全周期管控、高效资源利用。建立回收全产业链体系,引导各方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健康发展。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数量剧增、回收渠道混乱、环境风险加大、安全隐患增多,严重阻碍了回收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
通过自主调研了解,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已突破350万辆,全年累计装机量达到154.5GWh,同比增长142.8%。 这表明动力电池迎来了快速增长期。 与此同时,退役的动力电池数量也在逐渐增加。 根据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使用寿命计算,2018年之前销售的约130万辆纯电动汽车将逐渐进入报废期。 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累计退役量已超过20万吨,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78万吨。
目前,我国一些地方的电池回收市场比较混乱。 一些正式从事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大企业反映,通过正规渠道回收的动力电池仅占整个行业的1/4,其中一半以上通过正规渠道流向私人小作坊。非正式渠道。 面临电池回收量不足、货源不足、生存空间被不规范个体户、小作坊挤压等问题。
大量废旧动力电池流入小作坊,被企业拆解后在简陋、偏僻的地点进行手工操作,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风险。 更令人担忧的是,工人们将购买的动力电池手工拆解后,挑选组装成其他不同规格的电池。 它们不仅广泛应用于低速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家庭储能、备用电源等,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无形中扰乱了市场秩序,给标准化生产企业带来不公平和更大的成本负担。
△网络资料图(汽车图腾)
同时,纵观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试点省份,尽管进行了一些成功的探索,但商业模式显得单一。 特别是下游市场规模较小,运行效率不高。 梯次利用仍处于不成熟的试点阶段。
为此,应对即将到来的废旧动力电池大幅增长高峰期,当务之急是加快回收体系建设,加快电池二次利用商业模式创新。 时间和时间不等人。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退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具体建议:
1.严格市场准入机制。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升级为行业行政许可,推动“看得见的手”积极行动,加大对企业回收资质和危险品的监管力度运输资质。 对正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和免税,有效遏制回收小作坊和个体户无序扩张,有效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建立健全退役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标准化企业认证认可名单公示制度。 通过严格规定、严格管理,既管“增量”又约束“存量”,起到了规范和净化动力电池回收市场的作用。
其中,各级政协组织可以根据民主监督职能,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污染防治列为重点监督咨询内容,确定监督研究课题。 相信市场准入、技术进步和强有力的监管治理的共同作用将引导退役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
2.加快完善电池回收数字化网络,强化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
进一步完善以编码为信息载体、为单个电池赋予“身份证”的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监控体系,充分利用国家追溯、追踪、回收一体化平台,强化国家监管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全面的追溯管理。 积极推动梯次锂电池在智慧城市、物联网、新能源储能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数字经济与回收行业企业深度融合,引导回收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新一代利用智能信息技术赋能回收设备,为回收企业赋能,为回收行业赋能。
加快布局回收服务网点和维修网点,公开、公平、公正规划区域网点,避免盲目设网点、无序无序设站和垄断竞争。 加强对循环数字网络平台运行维护的动态监测和监管,推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行业为主导、政府监管、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的循环数字经济格局覆盖范围更广。 治理体系。
3.加大对回收企业的技术支持。
从政策支持、财政投入、鼓励创新等多方面,引导动力电池回收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和推动技术升级,不断提高回收技术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
调查显示,动力电池回收技术还有很大的提升潜力。 目前,作为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市场主力的三元锂电池梯次利用技术还很不成熟。 电池热稳定性差,安全性难以突破。 一旦进入大规模梯次利用,就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 经济成本较高,企业难以承受。 为突破这些技术难点、破解安全瓶颈,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出台相关激励和鼓励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调动市场积极性。
4、积极引导消费者增强回收利用意识,积极参与回收体系建设。
充分调动新能源车主积极将报废电池转移至动力电池回收公司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利用论文,为车主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回收服务。 有关方面应引导消费者在购车时注意检查所配置的动力电池是否为正规合格产品,更换电池时,购买并安装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池,杜绝假冒伪劣市场。以及劣质电池。 倡导借鉴国际经验,将新能源汽车车主、车辆运营公司等消费群体纳入电池回收网络主体,采取“预押金制度”、“以旧换新”等激励机制措施”,鼓励消费者参与产业发展和协同治理。 支持在部分限购城市实行汽车报废与上牌挂钩的做法,鼓励探索车电分离、换电、租售、融资租赁等新的经营销售模式逐利行为。 鼓励动力电池回收企业主动与新能源汽车企业和车主签订合同服务并加强保养维修,进一步强化生产者和消费者携手新能源全流程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与安全使用。 有一种获得感。
五、狠抓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落实。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建立,让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产业有了“脊梁”和“定星”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利用论文,必须坚持和完善。 建议组织对2018年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新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并上升到国家层面。 执行。 对一些已初步建立的动力电池回收服务体系和经销商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管理流程,行业主管部门要跟踪检查效果,督促落实,并在实践中完善。 对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整车厂等未全面落实责任延伸的主体建立约谈和训诫制度。 重点引导和规范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电商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生产者在动力电池回收中的独特作用。
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特别是汽车生产企业延伸责任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产业链相关企业联手自觉承担回收利用的社会责任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序推进。 依法依规有效开拓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蓝海。
△作者: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凌振国
来源:《人民政协》(2022年6月23日第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