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旅行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田群兰代表、朱倩代表:
我已经收到你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废旧电池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政策支持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移交给我局主办。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综合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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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工信局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回收利用的信息
根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标准公布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版)》等相关文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标准公布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版)》 《关于印发《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工信节能[2019]135号)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我局积极推进回收利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
(一)加强行业标准条件申报和监管。 2018年7月,湖南省被工信部列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省份。 共有45家单位参与试点工作,其中长沙市有26家单位,占比超过55%。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达标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一是积极组织申报。 截至2022年12月,湖南省符合监管条件的企业有11家,其中长沙市有6家。 第一批:湖南邦普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回收),第三批: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公司(梯次利用)、金池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回收)、第四批:湖南邦普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梯级利用)、湖南无创回收科技有限公司(回收)、长沙安利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梯级利用)。 到2022年,这6家企业回收相关业务收入合计将超过150亿元,占湖南省所有回收企业收入的80%以上。 目前,正在督促各地在2023年组织规范申报。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符合规范(准入)条件的公告企业合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时跟踪了解公告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加强数据审核分析,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辖区内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实行动态报告机制。 充分发挥公布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高辖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整体水平。 指导督促公示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在线进行年度自查、填写年报。
(二)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示范。 落实《湖南省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提高我市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绿色低碳我市工业低碳发展。 1、2020年4月,长沙矿冶院“废旧动力电池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湖南邦普循环“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化拓展项目”被认定为第一批湖南省工业固废综合资源化研究使用演示项目来创建列表。 2、2021年11月,湖南邦普再生、金池能源列入全省2022年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企业重点调度名单; 潼关循环经济基地被认定为湖南省第二批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创建名单。 3、2023年1月,潼关循环经济基地被认定为拟创建的第三批(2022-2023年)湖南省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园区)之一,“新能源材料”五个创新循环资源化项目”、湖南中邦“宁乡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被认定为示范项目创建名录。
(三)支持绿色设计产品开发。 1.收集绿色设计产品标准。 根据《湖南省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绿色设计产品标准征集文件,我局组织各区县(市)园区积极动员企业申报。 截至2023年3月,已有6批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中我市2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标准入选湖南省绿色设计产品标准名录、绿色设计产品标准名录。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车用镍钴锰酸锂、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用产品)。 2.开展绿色设计产品和工业产品的绿色设计示范申请。 (一)市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印发的《长沙市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长沙工信政策发[2021]30号) 《鼓励制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政策》,其中,对当年生产市级绿色设计产品的考核企业,按照每家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对当年评定为市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按照每家2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2021年,华星新能源“磷酸铁锂电池(32700圆柱)”、盟达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被认定为市级绿色设计产品(第一批)。 (二)省级。 2020年,长沙锂业的“镍钴锰酸锂(镍锰酸锂)”被认定为湖南省绿色设计产品之一(第一批); 2022年,长沙矿冶研究院“车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分布式储能)、湖南邦普“氢氧化镍钴锰(523)”被认定为湖南省绿色设计产品名录(第三批)。 (3)国家层面。 2021年,中卫新能源“氢氧化镍钴锰(、)”被认定为国家绿色设计产品名录(第六批); 2022年废旧物资回收税收政策,湖南邦普“氢氧化镍钴锰”被认定为国家绿色设计产品名录(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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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发改委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回收利用的信息
(一)发展背景。 在绿色发展的背景下,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可以有效缓解资源和环境的压力,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效益。 2016年,我市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作为循环经济资源利用体系的一部分,我委已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纳入我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主要任务之中,提出“重点实施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化项目等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构建废品逆向物流体系,率先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电器电子产品领域“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等要求,加大废旧电池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势在必行。
(二)政策引导。 2022年,我市成功获批国家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我委牵头印发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在园区差异化植入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等相关再生资源回收梯队。 发挥产业作用,力争到2025年建成25个再生资源绿色分选中心,培育20个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动力电池、废矿物油、废旧纺织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龙头骨干企业。
(三)项目支持。 我委印发《长沙市加快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 2020年至2022年,每年设立5000万元市级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为合格电力建设提供重点支持电池回收及梯级利用项目。 其中,“湖南邦普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化扩建项目”和“湖南中邦废旧锂电池回收项目”获市先进储能专项资金支持批准,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金源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项目建设。 2017年至2019年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中,对长沙嘉纳锂二次电池正极材料锂金属回收项目、湖南中力锂电池专用隔膜生产线回收改造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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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国资局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回收利用的信息
(一)废旧电池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是推动国家“双碳”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 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特别是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其蓬勃发展,是湖南落实“三高四新”战略的具体举措。 我局将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和废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积极配合相关服务。
(二)进一步对接新能源、废电池回收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准确识别其建设需求,明确场地选址和建设规模。 选址应尽量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 ; 不符合规划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在不占用连片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安排用地规模,保证产业发展及相关设施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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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场监管局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回收利用的相关信息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电池产品监管工作。 按照上级部门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电池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实时交换信息,协调开展综合治理,维护市场秩序,识别潜在风险。
二是部署安排对相关电池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企业经营状况和产品质量信息。
三是组织监督抽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电池相关产品列入重点监管目录,进行重点监管。加强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阻止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池产品进入市场的行为。
我局将加强电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废旧物资回收税收政策,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说明监督工作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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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税务局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回收利用的信息
目前,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可以出售其获得的再生资源。 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废电池回收业务符合上述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利用废旧电池及其拆解品生产金属、金属盐、碱等,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扣除的所得,是指使用《综合税法》规定的资源。 《资源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以主要原材料为原料的企业。 生产国家非限制、禁止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产品生产所用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部公告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第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2021)。 这两个目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可按照该目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税降费政策的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对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难度有关事项的公告》(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果遭受损失,可以申请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免税优惠。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我局始终坚持把提供税务服务、落实优惠政策作为税务部门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 持续通过办税服务厅、微信群、税务公众号等方式向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引导,要求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法律规定,税收政策的制定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 市税务机关仅具有执行政策和提出建议的职能。 我局将积极向上级提出建议事项,争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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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回收利用的信息
(一)积极服务相关工业企业,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标准和政策的前提下,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工作,大力支持行业发展。
(二)提供环境保护执法服务。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全市固废污染防治培训,帮助企业增强学法守法意识,助力企业健康绿色发展;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三项执法制度,统一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系统三是以严格执法为主基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积极鼓励相关企业入围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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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市商务局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回收利用的信息
(一)前期主要工作情况
1、出台系列文件,编制《长沙市“十四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划》,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为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模式创新,引导再生资源企业合理布局,建立健全、完善的再生资源收集、运输和资源利用体系,按照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要求, 《长沙市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长沙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长沙市考核评分办法》推动编制《长沙市“十四五”规划》《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送审稿)》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合理规划城乡回收站点和分类中心布局。
2.强化金融支持。 组织开展商贸流通行业资金申报工作,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按照相关标准新建或改建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开展互联网+平台建设,配合市商务局完成统计再生资源回收数据。
3.加强行业管理。 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组织卫生、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 后续步骤
1、继续做好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相关工作。 《长沙市“十四五”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送审稿)》印发。同时,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长沙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送审稿)》 《长沙市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长沙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
2、配合市城管局制定《长沙市低值回收物回收补贴办法》,推动全市低值回收物回收工作有序发展。
3、按照行业管理相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完成行业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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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市科技局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回收利用的信息
对于废旧电池资源回收利用,市科技局一方面加强电池前沿技术研究,一方面加强电池回收技术研究,另一方面支持企业建立回收技术体系。
一是支持前沿电池技术研发。 市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牌”支持项目“动力锂电池用石墨烯导电材料关键技术研究”“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等8项每人万元; 设立市重大科技专项,支持“新型第一代高镍低钴锂电池正极材料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快速制备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充电高能量密度负极材料”“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合成”“颗粒微观特征同步在线监测系统”等项目将提供200万或4各万元;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高温碳包覆锂离子电池用高比能Si-Ti-B合金负极晶粒的研究”、“生长抑制”、“集成化研究”等项目固态锂氧电池正极/电解质的制备及催化性能调控机制》、《高能量密度锂电池负极材料量产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
二是支持电池安全利用技术研发。 设立市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密闭空间大容量锂离子电源防爆安全技术与装备”等项目,支持资金200万元。 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全氟己酮有机复合材料在动力电池热管理系统中的应用及灭火机理研究”“两用高性能、高安全、长寿命锂离子电池的研发”轮式电动汽车”“高性能全钒液流电池的研发与应用”等研究项目。
三是打造市级科技创新平台。 2023年注册成立“长沙锂离子电池高性能电解液技术创新中心”、“长沙锂电池废匣钵回收利用技术创新中心”、“长沙电池负极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支持电池企业发展。 电池研究和综合回收。
四是组建电池产业联盟。 支持长沙锂电、中国锂新材料、中卫新能源等企业联合中南大学、省冶金材料研究院等高校和机构成立长沙先进电池材料及电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托联盟开展相关产学研项目合作和技术交流对接活动。 如“储能技术路线对接研讨会”、“‘安全、高效、创新’新能源储能技术应用及产业发展论坛”、“第四届(长沙)锂电池正负极材料技术及产业化研讨会”被组织起来。 。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大力推动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回收技术研究。 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揭榜”项目,支持电池回收、拆解、再利用等技术研究,同时积极支持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
二是支持小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电池回收拆解等小企业、“小作坊”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对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认定补贴。
三是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 and in the to and ; in a that , use, and the ch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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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The 's on the and of waste power for new in our city
(1) Since 2019, our has to the of new in the . All new and in our city's use pure . By the end of 2022, our city has a total of 8,752 taxis. , 6,688 pure have been , for 76.4% in total.
(2) As the new in City has great , the of used from to grow. Under the of the , our will to the new of the to The city's new - are .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your and for our city's waste .
This is my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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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