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轻微刑事案件精细化治理、修复社会关系?近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通过公开听证、创新协作机制等方式,在“轻微犯罪治理”案件上迈出了一步。
听证会上,徐汇区检察院就“张某故意伤害案”进行了详细研讨交流。听证会后,徐汇区检察院、徐汇区司法局、康健街道办事处共同签署了《执行与刑法反向衔接社会化侦查协同工作机制》,并为康健执行与刑法反向衔接社会化侦查基地揭牌。
据了解,2024年1月,张某在非机动车道等红灯时与刘某发生碰撞并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张某故意扭断被害人左手小指,致使刘某骨折。事后,张某主动投案并赔偿刘某,获准谅解。徐汇区检察院综合考虑其自首、认罪等情节,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执行与执行反向衔接”是刑事检察部门将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检察监督的衔接。之所以叫反向,是因为它与过去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的“社会认知”相反,是在不起诉之后,刑事处罚结束,再回头判断是否需要行政处罚的过程。
“这一机制通过对轻微犯罪治理最后环节的精细化管理,让未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以社会巡视的形式自愿参与社会福利服务、接受法制教育,作为是否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是否建议减轻处罚的参考和依据。”徐汇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这段时间,我自觉自愿地参加社区公益服务,希望弥补以前犯下的错误。”被不起诉人张某在听证会上说,这是他第二次参加这起故意伤害案的听证会(第一次是作为故意伤害案嫌疑人时参加的不起诉听证会),这次听证会是在检察机关作出刑事案件不起诉决定后,为确定是否需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而举行的公开听证会。
这一机制的建立,不仅提高了轻微犯罪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而且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和法治精神,为社区、基层带来了法治工作的力量、温度和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