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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问江西”网上政务查询平台上反映,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罗镇居民即使长期离家,一吨水未用完,也需缴纳96元的“最低消费”。7月9日下午,综览新闻记者联系到临川区水利局,工作人员称去年(2023年)就了解到这一情况,并已责令其进行整改。
据该网友透露,罗镇自来水公司要求每户每年至少用60吨水,每吨收费1.6元,共计96元。哪怕少用一吨水,也要交这个费用,超出部分还要另行收费。他认为,这个费用不合理,罗镇大部分人都在外打工,只有节假日才回家,用水时间不长,用水量也不多,根本用不了60吨水。
据临川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显示,负责罗镇自来水业务的公司为抚州市临川区罗镇新建的自来水厂(简称“罗镇水厂”),为独资企业,主要负责罗镇1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65个村民小组、约4.8万户居民的生活供水。
经调查,罗镇政府回复网友称,新建罗镇水厂每年最低用水收费96元属实。临川区罗镇镇供水由临川区新建罗镇水厂负责。根据抚州市临川区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临发改字(2020)40号《关于制定临川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确定我区农村自来水价格分两部分执行,一是用水最高单价2.0元/吨,基本用水量不超过3吨/月,超过3吨的按实际用水量收取。其次,为保障新建罗镇水厂运行,最低用水收费标准为96元/户。 由于水厂定价管理不属于镇政府权限,建议申请人可向临川区水利局、临川区市场监督局反馈意见征询。
关于制定临川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临川区人民政府官网
记者注意到,临川区洛镇水厂设定的“最低用水量”相当于5吨/月,超过了规定的“基本用水量不超过3吨/月”。
7月9日下午,综览新闻记者联系到洛镇水厂法人代表刘祥虎。刘祥虎承认,其曾向用户收取96元的“最低消费费”,是按照5吨/月的基本水量来收取的。但自去年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后,今年又开始按照文件要求,按照3吨/月的基本水量来收费。为何整改后,网友们仍抱怨洛镇水厂收取96元的“最低消费费”?刘祥虎表示,可能是因为用户看到过往账单,产生了误解。因为农村水费是上门收取的,很多人常年不在家,不了解情况。
刘祥虎反复向记者强调经营的艰难。他表示,新建的罗镇水厂目前有6000多户自来水用户,如果能把每月3吨的基础水量全部收齐,就足以覆盖成本,实现盈利。但现实中,收费非常困难。农村自来水不像城市用水可以网上缴费,工作人员只能挨家挨户收费。“6000多户,能收3000户就不错了,实际上,我们连一半都收不上来,罗镇水厂一直在亏本经营。”
9日下午,临川区水利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综览新闻记者,去年就有人投诉洛镇水厂每月收费5吨,他们当时就到洛镇水厂责令其整改。而按照“两部制”价格制相关规定,基础水费每月最高可收3吨。临川区水利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网友仍在举报的洛镇水厂收取96元“最低消费”的问题,他们将做进一步调查核实。
本期编辑:谭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