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历史的宝藏。
档案或承载着生活记忆,或记录社会现象、历史进程,不可或缺。
今年6月9日至9月30日,国家档案局与人民网联合开展“我为档案工作献计献策”群众建议征集活动(点击参与),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献计献策。近日,国家档案局还对收集到的部分意见建议进行了整理和回复——
中国空间站研制单位档案部门以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实施30周年为契机,在国家博物馆举办“梦回宇宙天际——中国载人航天工程三十年成就展”,展出相关档案展品和发展成果,成为国家博物馆“网红”景点,形成打卡热潮;2021年系列档案短视频“天宫TV”已成为互联网上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短视频科普传播产品……
近年来,各级、各地区档案机构大力开发档案资源,创新服务形式,涌现出不少档案建设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助力科技创新和科普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国家档案局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网民做出回应。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日报“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档案机构加强与科普组织合作,发挥自身优势,利用科技档案等资源,助力科普资源建设发展,以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国科普和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对此,国家档案局表示,多年来,各级档案部门联合科研院所、科普组织、科技型企业,综合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利用档案展示科技成果、讲述科学家故事。但正如网友所说,档案机构在科普工作中的参与度、知名度、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各级档案部门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科技档案等资源,助力科普资源建设发展,为科技创新和科普工作贡献更大档案力量。
各级各类档案馆历来高度重视馆藏珍贵档案的保存与利用,为保证珍贵档案能在温度、湿度适宜的环境下长期安全保存,多数档案馆都设有专门的馆藏区域。
国家档案局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网民做出回应。
有网友建议,既然馆藏珍贵档案的保管权和使用权归各图书馆所有,建议建立珍贵档案操作使用审批及报告制度,如各图书馆在涉及馆藏珍贵档案重大操作使用时,必须提供使用流程的详细说明和保护档案原貌的可行性分析,并报档案局,档案局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并提供建议指导。
记者注意到,《国家档案馆开放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打印、复印、缩微、重拍、数字化的档案,国家档案馆应当以复印件替代原件使用,古代、珍贵、重要档案原则上不再提供原件使用。
“近年来,全国各级档案馆稳步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档案馆档案数字化率逐步提高,基本可以满足以数字副本替代原件使用的需求。”国家档案局表示,各档案馆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本馆档案开放利用相关规则,对档案特别是珍贵档案有详细的审批程序。地方档案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具有监督指导职能,可指导档案馆进一步优化档案开放利用程序和方式。
国家档案局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网民做出回应。
如何鼓励民众多上网、少走街串巷,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少网友表示,希望能够通过网络等方式查询、下载档案信息资料,提升民众档案工作体验。“国家档案局已建成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目前全国各级2000多家档案馆已接入”,国家档案局回应称,该平台可为民众提供在线远程档案查询服务。在官网注册后,即可登录平台提交查询需求。
据了解,国家档案局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移动版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24年底投入使用,届时,可使用手机APP提出档案查询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