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新花城客户端7月21日报道,记者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近日,有媒体和市民向市教育局反映,自广州中考进入录取阶段以来,家长不断收到不明机构发来的“可取消”信息。对此,广州市教育局郑重声明如下:
1.市教育局在2023年1月印发的《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招生考试录取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附件)中公布了广州市中考招生负面清单,明确了广州市中考招生负面清单(附件)和广州市中考招生负面清单。 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未经考试录取、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地区招生、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借调招生、脱学籍招生、无学籍招生、收取择校费、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跨学期收取学费、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录取率等均属违法行为,对涉事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处理。
2、中考期间,一些中介机构及少数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考生、家长的求学心切,散布虚假信息,制造焦虑情绪,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实施欺诈。在此,我们提醒各位考生、家长:请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查阅相关信息,切勿轻信“虚假信息”——所谓“谣言”、“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低分高录取”、“降分补录取”等“特殊渠道”,并非“预约费”、“代理费”、“手续费”、“赞助费”等“代收费用”更是不可信、违法的。考生、家长如收到或发现可疑信息和人员,应及时向市、区招生部门和学校核实;如遇到诈骗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欢迎广大群众对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将进一步完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核实群众来信来访或舆情线索,严肃查处涉及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对扰乱负面清单所列招生秩序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民办学校还将被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