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姜连勤
“以前我们总担心小区的天然气用不安全,现在问题解决了,大家都安心多了。”前不久,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在进行燃气安全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小区业主李某对检察官说。
8月2日,检察官姜然告诉极木新闻基层记者,2023年4月,“一心为公”计划志愿者在平台上举报某小区天然气管道老化,存在燃气安全隐患。发现线索后,麻城市检察院立即对该小区进行调查走访,发现麻城市某房地产公司将该小区456栋商品房燃气工程委托市内某天然气公司承建,但该燃气工程未经审批就开工建设,未办妥验收报告就投入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燃气安全无小事,2023年6月,法院向燃气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对麻城某房地产公司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主审检察官表示,两个月过去了,检察建议答复期限已过,但燃气监管部门并未予以书面答复,也未对违法情况予以纠正,燃气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为此,该院于2023年10月底向麻城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责令燃气监管部门对麻城市某房地产公司违法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同年12月1日,麻城市法院就此案公开开庭审理。麻城市检察院认为,涉案住宅小区整体建设程序中未包括燃气工程部分建设程序,天然气公司自行验收不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批准建设燃气工程、未经依法监督验收即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麻城市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随后,该院会同麻城市法院向燃气监管部门发出联合建议书并抄送麻城市政府,建议燃气监管部门加强燃气工程安装建设报告管理;督促依法履行竣工验收备案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城市燃气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责任,严格监管,确保全市燃气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收到检察建议后,麻城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燃气管理部门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并下发通知,规范全市各类燃气工程审批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某小区等31个已建成小区燃气管网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建立问题清单,督促运营公司整改;对6个在建小区燃气工程审批、质量安全、施工等情况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开展资质专项整治,督促完善燃气项目建设审批程序。
此外,还投入400余万元购置移动式燃气泄漏检测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对老旧管道缺陷运行、高中压管道占用等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加快推进燃气设施改造。
前不久,麻城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该燃气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核实燃气工程隐患整改情况,发现涉案燃气工程安全隐患已消除,小区消防安全得到保障。
“这次大规模燃气项目整改效果很好,让456户居民用上了‘安全燃气’,值得表扬!”黄冈市人大代表蒋荣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