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上市公司吉林华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为电子)发布《关于完成法人变更及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法定代表人由夏增文变更为余某。5月17日,华为电子发布对上交所关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变动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披露夏增文失联。夏增文失联、华为电子换掌舵的背后,是一场持续9年的股东之争,备受外界关注。
▲华为电子官网截图
2002年,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鹏盛)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出资1.62亿元,成为华为电子控股股东。当时,夏增文是华为电子的掌舵人;王宇峰是上海鹏盛董事长,同时还担任华为电子副董事长。
自2015年起,因股权纠纷,两人不仅提起民事诉讼,还互相举报:一方举报对方“职务侵占”,另一方举报对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随后,王宇峰因涉嫌“受贿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正接受审查起诉。而夏增文也被华为微电子方面宣布“无法联系上”。
01 交叉路口
王宇峰出生于1968年,毕业后在南方证券等地从事证券投资业务,赚到第一桶金后,便携妻子王某移居上海,参与上海鹏盛的投资运营。2003年至2014年11月,王宇峰任上海鹏盛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公开资料显示,华威电子始创于1965年,原为吉林市半导体厂,1998年改制为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10月21日注册为吉林华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1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我国功率半导体器件领域首家上市公司。
据中新社报道,夏增文曾任吉林市半导体厂厂长、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为电子第一至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上海鹏盛与华威微电子的交集发生在2002年,那一年,华威微电子的母公司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并随后被注销,上海鹏盛通过司法拍卖和解渠道出资1.62亿元,成为华威微电子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58%。
据华为微电子公告,王宇峰于2006年6月开始担任华为微电子副董事长,2014年10月因个人原因辞去华为微电子一切职务,同年11月辞去上海鹏盛一切职务。
02纠纷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宇峰于2014年11月29日将所持有的上海鹏盛24.53%股权转让给曾庆红。随后,经过一系列股权转让,曾庆红成为华为电子的实际控制人。
王宇峰最终获得部分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他认为上述24.53%股权的净值有1.5亿多元,因不满股权转让款,王宇峰与曾某、夏增文等人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
自2015年起,王宇峰等人就股权转让纠纷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包括请求法院判令解除王宇峰等人与曾某、夏曾文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请求法院判令曾某、夏曾文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6亿余元等。
天津高院、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管辖裁定后,案件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其间王宇峰等人变更诉讼请求,但诉讼请求数额仍超过1.6亿元。
在相关庭审中,王宇峰诉称,其与夏增文最初达成口头股权转让协议,其将其持有的上海鹏盛及其股东天津华瀚宜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按照实际价值一揽子直接和间接转让给夏增文,夏增文随后通知曾某代为持有。华为电子否认曾某代为持有股份的说法,夏增文未作出任何抗辩。
在这起股权纠纷案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以“王宇峰的请求缺乏基本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驳回王宇峰等人的起诉。2022年1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二审判决(部分)
在股权诉讼中,双方还互相举报对方涉嫌违法犯罪,一方举报另一方“任职”,另一方举报对方“挪用上市公司资金”。
几年前,华为电子、上海鹏盛以“吉林市民王宇峰涉嫌挪用公款”为由,向上市公司所在地吉林省公安局报案。当地警方随后下达立案决定,决定以王宇峰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但在2022年11月之前,王宇峰的人身自由并未受到限制。
2022年3月,华为微电子发布的公告称,“上述任职期间,王宇峰直接实施或者指使员工侵占公司资产,扰乱国家经济秩序,以获取巨额违法利润……吉林警方对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罪已立案侦查……”。
公告还称:“王宇峰企图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逃避刑事责任;对上海鹏盛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曾某等人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意图干扰、抵制公安机关正常的刑事侦查,对上海鹏盛进一步实施侵占罪……王宇峰将侵占上海鹏盛巨额资产的问题嫁祸给上市公司,捏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实,不断向监管机构进行诬告陷害,并利用网络媒体散布虚假信息。”
但此公告却引发争议。据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报道,2022年9月,华为电子及相关负责人因明知监管要求仍违规披露信息,受到上交所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