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电信诈骗的套路不断更新,手段多种多样。值得注意的是,诈骗分子除了骗取钱财外,还想方设法笼络群众,不少群众一不小心就会成为“工具”,无形中帮助诈骗分子完成犯罪。诈骗分子往往采用“隐性资金”的方式,诱骗群众成为“工具”,不易识别,看似轻松获利,实则触碰法律红线,我们该如何警惕和防范?
把银行卡、手机卡随身携带
代他人转账其实是骗局
随着电信诈骗手段越来越高超,银行卡、手机卡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犯罪分子往往以“不劳而获”为幌子,以“高额回报”引诱他人出租或出售银行卡、手机卡,此类犯罪又被称为“双卡”犯罪。
20岁的小徐落入了租售“两张卡”的犯罪陷阱,成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一天,他在社交软件上认识的新朋友告诉小徐,把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卡借给别人转账,可以轻松赚钱,每转账1万元,就能得到200元辛苦费。
第二天,小许带着银行卡来到该男子的办公室,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转了12万元,该男子向小许支付了2400元现金和银行卡内剩余的200元作为报酬。
很快,小徐就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小徐意识到问题所在,思考再三,最终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警方调查,小徐的银行卡账户共涉及银行交易41万余元,涉及9起诈骗案件。小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最终,小徐因涉嫌隐匿、瞒报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两卡”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表现形式复杂多样,一些人由于法治观念淡薄,为了牟取小利,往往容易受到诈骗分子的引诱、贿赂,进而成为犯罪的“工具”和“帮凶”。
赵某今年60多岁,家住辽宁本溪,他将自己持有的3张银行卡卖给犯罪团伙,用于转账,每天转账金额达数百万元,赵某能从中获利1000元至1500元不等。
民警顺藤摸瓜,将购买该卡的刘某及其上级任某抓获,并发现他们正用所购银行卡“跑积分”,抓捕现场共查获50部手机、50张正在转账的银行卡。
所谓“跑分”,就是通过银行卡或购物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团伙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通过“跑分”将赃款洗白。犯罪团伙将诈骗所得资金转入多个“空壳”公司账户,再以高额悬赏招募“下线”,再指挥“下线”以这些“空壳”公司名义购买商场或超市购物卡,通过“黄牛”套现或网上购买黄金等实物实现“洗钱”目的。
现场缴获的手机中保存的几段视频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视频中的人有的张嘴,有的眨眼,有的转头,做出各种动作。
警方经调查获悉,犯罪分子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伪造人脸识别,验证身份。
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网络诈骗侦查支队二大队队长彭新发:犯罪嫌疑人获取持卡人照片,利用持卡人照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动图或者视频,欺骗银行人脸验证系统,从而进行更快、更频繁的转账,达到洗钱的目的。
目前,该案4名被告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赵某因多次转卖银行卡牟取不法利益,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指导处副处长胡志伟:千万不要以为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是小事。比如,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网络账号。你出售的银行卡可能给几十个人造成财产损失,你出租的电话卡可能给几百人、几千人拨打诈骗电话,你出租的网络账号可能给几万人发送诈骗短信,使人们沦为诈骗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