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据微信公众号“江门公积金”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住房改善需求,广东省江门市将于2024年8月15日起逐步实行两项公积金新政惠民,促进职工居住质量提升。
据悉,阶段性提高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实施期限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在江门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3倍提高至1.5倍;对在江门市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3倍。
与原政策相比,新政策不仅对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给予了更大支持,还调整了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原先仅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变为同时提高购买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同时,江门市还分阶段放开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自2024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对在江门市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单个职工最高贷款额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由8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两个及以上职工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由16万元提高至20万元。
例如,江门市一对育有两子女家庭购买了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符合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但原政策下最高只能申请公积金贷款94万元。多子女家庭、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阶段性增加后,其最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110万元,增加了16万元,比原标准增加了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