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就要尊重消费者,以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来限制消费者,显然是不尊重,甚至违背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无锡某游泳馆团购游泳卡,要求消费者为45岁以下女性,本科以上学历。为何会有学历、年龄、性别限制?据了解,该游泳馆负责人表示,双月卡之所以提出性别、年龄、学历要求,主要是为了限制人流,区分人群。至于学历要求,该负责人称,“是基于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情商更高,对社会秩序的理解更深刻,素质也更高。”
此事一经曝光,游泳馆的做法引发争议。“我46岁了,难道连去游泳的资格都没有?”“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大家还相信高学历就是高素质吗?”“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歧视条款,没本科学历就不能游泳吗?”基于游泳卡的性别、年龄、学历门槛,多数网友质疑此举存在歧视。游泳馆是营业的,不应该存在任何显性或隐性的歧视。不少网友也认为,这是商家的行为,属于商业自由。“设置任何门槛都是他们的自由”,“他们要筛选消费者,其实和其他人无关。”
这是游泳池理所当然的自主经营,还是涉嫌歧视的商业营销?
据介绍,该游泳馆推出知性女性两月卡,团购价576元,包含女子游泳课程。这可以算是一个商业项目,一个专门服务女性消费者的暑期项目。游泳馆负责人说,游泳馆不对外开放,“暑假有学生要求过来游泳,所以就推出了这个两月游泳卡。”对性别、年龄、学历提出要求,限制人流,区分人群。
区分人群,或者细分人群,针对某一年龄段的女性游泳爱好者提供精细化服务,是一种商业行为。只要没有强制消费,不触碰法律底线,看似无可厚非。但细究之下,这真的是双方自愿的商业消费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游泳馆对消费者的性别、年龄、学历等进行限制,涉嫌侵犯部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利。其中,年龄限制涉嫌转嫁安全责任。
至于博物馆明文规定“拥有学士学位”,宣扬“高学历就是高质量”,暗指低学历就是低质量,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尤其网友们的质疑焦点就集中在“学历”二字上。
据该负责人解释,要求“素质较高”的原因在于,游泳池普遍存在秩序不好、小孩乱跑、人多拥挤的地方东西容易丢失等问题。要求学历是为了“筛选出优质用户”,维护场地安全秩序。在该负责人的认知中,“学历高的人情商更高,更懂社会秩序,素质也更高”。以学历来评判情商和素质,不仅心胸狭隘,也站不住脚。不注重场地运营过程中秩序的维护,只想着辨别消费者的优劣,即便是出于商业营销需要,将学历等同于素质的说法,也有哗众取宠、转嫁安全责任的嫌疑。
维护场地安全秩序没有问题,筛选优质用户、为有特殊需求的消费者提供精细化服务也无妨,但商业行为首先要考虑如何让消费者享受公平交易的权利,同时也要把握必要的界限。
游泳馆既然推出了团购服务,开门营业,就必须尊重消费者。限制消费者的性别、年龄、学历,显然是不尊重,甚至有悖于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尤其是限制学历,不仅不明智,也更容易招致非议。事实上,面对网上“这是游泳馆还是婚介所?”“总觉得背后有恶意”等质疑,游泳馆或许已经尝到了苦果,相信这也不是游泳馆管理者愿意看到的。
此事也提醒更多服务行业:服务,只要用心做好,就行。任何商业服务项目,都应谨慎对待一切可能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营销行为和“创意”,否则容易失之偏颇,损害商业信誉,最终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