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孩骑自行车被对面汽车撞死案件有了新进展。
据肇事司机亲属称,肇事司机与孩子家属未达成协商,交警也未出具责任认定书。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容城县检察院已确认该说法属实,但工作人员表示不便透露肇事司机是否“涉嫌过失杀人”。
此次事故中,双方责任该如何划分?有两个关键点值得关注。
事件中,被压伤的儿童年仅11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孩子的父亲明显存在监护严重疏忽。
而且事故发生得太突然,很多人认为肇事司机根本就无法避免,交通事故又怎么会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呢?
据此前报道,当地村民称,事发路段并非公用道路,而是一段尚未竣工验收的防洪堤,不仅未通车,施工方还在道路沿线多处设立标志牌,禁止除施工人员以外的所有车辆和人员通行。正因如此,该案件不属于交通法规管辖,不属于交警管辖,已移送刑警处理。
但从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画面也可以看出,为了方便通行,使用这条道路的机动车也不少,而且道路两边都有骑自行车的人,这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随后,有律师分析称,本案中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应承担主要责任,要看驾驶人是否明知该道路为“非官方道路”但仍强行上路,以及在看到自行车骑行队伍时,是否采取必要、谨慎的措施,如停车、减速等避让措施。
无论判决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是一种警示。太多的悲剧都是因为忽视规则而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