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改革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启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实行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提出,实行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要坚持小步调整、灵活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
“按照自愿、灵活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部署这项改革时作出了明确要求。延迟退休改革事关全体人民切身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需要以整体观念、系统思维推进,更好满足多元化诉求,凝聚改革最大共识。
关键是要把党中央改革部署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充分领会“小步调整、灵活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十六字方针,密切配合、高效配合各项配套措施,确保这项事关民生福祉的改革稳步有序推进。
坚持小步调整,把握“渐进式”节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并非一蹴而就、一步到位,改革措施明确提出每隔几个月延迟一个月,小范围渐进推行。从改革启动到完成目标,改革周期需要15年。改革总体缓慢推进、小范围渐进调整,是对社会期待的积极回应,有利于赢得更广泛的共识。
坚持灵活实施,统一规定与自愿选择相结合。当前,越来越多的人希望根据自己的就业、收入、家庭、身体等条件,增加选择退休年龄的自主性和灵活性。这次改革发出了不会“一刀切”的明确信号,并进一步细化了“提前”和“后退”两种情况,让每个职工的退休年龄由原来的刚性固定值扩大为一个年龄区间,充分体现了制度的灵活性和改革的灵活性、包容性。
坚持分类推进,有序对接现行政策。这项改革不采取“同步推进”的方式,将充分考虑现行男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的差异,分别设定不同的改革目标和步调,稳步推进、逐步实施。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配套保障政策。延迟退休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与之相关的配套保障政策措施很多,需要统筹协调推进。比如,一些与原退休年龄挂钩的职业资格、证书、奖励政策要相应调整;一些涉及老年劳动者、超龄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新型就业形式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政策,要加快研究出台具体配套措施。
延迟退休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改革稳步实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者群众意义重大。各方齐心协力,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实施,必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