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工作,充分挖掘废旧物资的剩余价值,提高废旧物资的利用率,减少新品投入,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组 长:矿长
副组长:经营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机电、运输、坑代、用电设备管理、安监、经营管理部、纪委等部门。办公室设在精细化管理部门,马庆阳任办公室主任。
二、废旧物资回收管理
(一)废旧物资的分类和归口管理
1、坑代制品、三铁(铁腿、铁梁、U型钢)制品等由坑代科负责回收、保管、维修、发放的管理工作。
2、各单位更换掉的设备由用电设备科负责保管、安排维修和发放。
3、机电科负责设备、配件、五小电器、电缆等的更换、回收、维修、保管、发放工作。
4、运输区负责旧矿车、叉车、所辖轨道、地滚等回收、保管、维修、发放,并且负责对随矸石车升井的各种物资回收。
5、其他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物品的回收、维修、保管、发放工作。
6、各归口单位要加大归口材料物资的回收管理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交旧领新管理
1、对该回收的废旧物资没有回收,折算材料费计入该单位材料成本费用进行考核。除一次性消耗物资,如水泥、黄沙、炸药外,其余凡是有残体的物资,均应交旧领新。(具体见附表)
2、供应部门负责以旧换新物资的回收工作。发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领用部门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废旧物品,特殊情况下可在领用新品后3-7个工作日内上缴物品。不能足额上交废旧物品的,可折算残值计入该单位材料费进行考核。
3、交旧物资必须是废旧物资,即鉴定后不能使用的物资。如所交物资,经鉴定仍能使用,按所交物资原值的10%,罚交旧单位或相关个人。
(三)回收管理的其他规定
1、对废旧物资实行有奖回收。具体按照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工作范围内的正常物资回收、因巷道维修等施工拆除的物资,以及矿领导安排的由施工单位回收废旧物资任务的,由被安排单位回收交到指定单位和地点,不实行回收奖励。
2、有奖回收废旧物资由供应部门验收入库并开具《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单》(一式二联),回收单位或个人凭单到精细化管理部门领取奖励, 每月底,精细化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供应废旧物资材料库进行盘存核查,查对废旧物资回收数量无误后,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报矿长审批、兑现回收奖励。
三、废旧物资出售管理
1、对于各单位回收的废旧物资,由精细化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鉴定,确定在煤矿安全生产中不能再利用的物资方可列为待出售的废旧物资。
2、出售废旧物资须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3、对于待出售的废旧物资的价格,由精细化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了解市场价格信息后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需要拍卖处置的,由精细化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实施拍卖。拍卖时按照煤矿废旧物资拍卖制度执行。
4、在废旧物资出售的过程中,应体现公开、规范、维护企业利益,严格过磅、办理出门手续。装车过磅时须有精细化管理部门、纪委、废旧物资保管单位等参加,必须有至少二人监磅。过磅后由精细化管理部门开据缴费单据,财务科收款后,供应部门方可开具出门证放行出矿。
5、矿按废品出售金额的50%提取奖励,用以奖励回收单位、个人及相关单位。
四、修旧利废管理
(一)支护用品的修复
1、范围:①挡煤板。②卡缆修复。③铁鞋修理。④支拉杆。
2、坑代科负责以上支护用品的回收、修复、加工等管理工作。每月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严格按安全规程所要求的质量施工。
3、坑代科用废旧U型钢换取昊通公司加工的支拉杆时,坑代科必须及时通知精细化管理部门。
4、修复好的支护用品由领用单位填写一式三联领料单,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坑代科审批,审批后的单据报精细化管理部门进行核算签字,并据此单据进行结算。
5、坑代科要建立支护用品的回收、修复、领用明细台帐,以精细化标准管理要求,分品种、规格堆放整齐,便于检查和发放。
6、矿给予坑代科修复支护用品的奖励以精细化管理部门核算签字的单据为准。报矿长批准后交劳资科执行。
(二)小型电器、煤电钻、皮带机配件、链板机配件、电缆钩的修复
1、小型电器、电缆钩由机电科电管队负责回收修复,煤电钻、皮带机配件、链板机配件由保运队负责修复。
2、升井后可修理的小型电器必须在一个月内修复完毕,每月验收一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3、煤电钻损坏后应及时修理,修复完成合格后入设备库,要进行登记,建立台帐。
4、更换的链板机、皮带机配件应及时升井,有修理价值的机电科应及时安排修理,修好的配件分类存放,挂牌管理,建立台帐,以便验收,合格后入库管理。
5、小型电器、煤电钻、链板机、皮带机配件、电缆钩修复后,每月末由用电设备科通知精细化管理部门组织经管部、劳资科等单位进行验收,确定修理数量。月中需要及时下井的,领用单位必须凭用电设备科核批后的单据到机电科领用,月底精细化管理部门凭验收单据和用电设备科核批的单据进行验收、统计、核算。
6、矿给予机电科修旧利废的奖励以精细化管理部门核算单为准。报矿长批准后交劳资科执行。
(三)轮对、地滚子的修理
1、轮对、地滚子的修理由运输区负责,修复后通知管理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人员验收,未经验收使用的不予核算。
2、矿给予运输区修旧利废的奖励以精细化管理部门核算单为准。报矿长批准后交劳资科执行。
(四)在修旧利废中所有发生的材料费全部由修理单位自行支出,矿不另行支付材料费用,如因维修质量不过关影响生产的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矿给予修理单位(机电、运输、坑代)的奖励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按昊通公司维修设备、配件工时费的60%标准给予支付维修费用,以作为对维修人员的奖励。
(五)修旧利废奖励
每季完成修旧利废工作任务,按修旧利废节约成本值的一定比例提取奖金,奖励修旧利废有关管理单位和个人。
附件1: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业务流程图
附件2:归口管理物资回收物品明细表
附件3:交旧换新物品明细表
附件:4:修旧利废任务分配表
注:1..其它杂费品比照同类物品给予奖励。
2.折算材料费=丢失数量×折算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