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留言称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总计2万多元。
...
经过仔细分析很多案例,我发现问题都源于:
换房间。
更衣室是正常的。
许多人购买了自己的第一套房子,住了5至10年后,就会考虑搬家来改善生活水平。
但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房贷竟然不能抵消个人所得税。
即使它是唯一的一个。
汗。
首次购房贷款可享受个人所得税抵扣,最长抵扣年限为20年。
现在看来人们最多只能用它来抵消5至10年。
想扣20年吗?
这意味着你必须在你的第一套房子里住满20年,并偿还贷款满20年——主要是满20年。
如果想用新的房贷继续扣除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很不受欢迎的办法,就是取消原有的扣除,但取消也意味着需要补缴已经扣除的个人所得税+滞纳金,这将是一笔巨大的成本。
三
有一种感觉。
税收标准非常严格。
并且变得越来越严格。
将其分解并仔细检查每一项扣除项目。
追溯清算的过程经常发生。
一旦发现,可能会产生令人恐惧的滞纳金。
前几年,有些人粗心大意,抱着侥幸心理,在填写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时不认真。
即使你填写的信息不正确或者随意,你仍然可以逃脱惩罚。
我见过N种违规行为,都在陆续检查。
例如:
1)同时填写租金和房贷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
2)一对夫妻,一个用租金来抵扣个人所得税,一个用房贷来抵扣个人所得税;
3)多个子女使用赡养老人扣除来抵扣个人所得税,每人都填报100%扣除,产生超额扣除比例;
上述行为确实是错误的。
但也有一些人,只是存在误解,并非故意逃税。
很多人的房贷扣分错误都不是故意的。
比如我也看到一个帖子。
发帖者之前一直住在租房里,今年7月在上海买了房。
他原本以为,1月至6月申报房租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7月至12月申报房贷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其实,这也是违法的。
四
最后我们来谈谈逾期付款费用。
如果你没有准时缴税,你需要缴纳多少滞纳金?
不便宜。
其标准为:
应纳税额为个人所得税的0.5%,按日计算。
计算会持续到您完成补充付款的那一天。
拖延的时间越长,逾期付款的费用就越高,每年将超过18%。
请注意,每年的6月30日是一个生死节点。
您可以在6月30日之前补缴上一年的税款。
一旦错过这个期限,哪怕只晚一天,你都可能会面临滞纳金。
有人说:
由于对政策缺乏了解,导致报告填写出现错误。
能不能宽大处理一下,免除滞纳金这个“初犯不罚”的规定?
上海市税务局答复如下: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外,还应当自欠缴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欠缴税款万分之五。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不得免除。
看来他确实公正、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