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江西省政府官网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邹良同志为烈士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复函》称,宜春市《关于申请评定邹良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宜府文[2024]26号)已收悉。复函如下:邹良,男,汉族,1986年11月出生,江西省高安市栏坊镇铜湖村村民。2024年2月14日15时,邹良同志在抢救落水人员过程中不幸牺牲。根据《烈士表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同意评定邹良同志为烈士。
据中国文明网介绍,邹亮,男,1986年11月出生,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栏坊镇铜湖村邹家村村民。2024年2月14日,为救一名落水小孩,邹亮跳入冰冷湍急的河水中,因体力不支,被水冲走,不幸身亡,终年38岁。邹亮曾获“江西好人”等荣誉。
文章称,2024年2月14日正月初五,下午3点半左右,从福建泉州打工回乡过年的邹亮趁着假期带着家人到云阳街道左桥村下贤组锦江河段江堤游玩。这时,江堤下靠近水坝的裸露石滩突然传来一声呼喊,“快来人,救人,有个小孩落水了……”听到呼救声后,邹亮顾不上身边的亲人,直奔石滩。他看到落水孩子的姑姑和姑父一边忙着救人,一边焦急地大喊救命,“救人!”原来,落水的小孩有两个,其中一个离岸边较近,已被冲上岸,另一个小孩则被水流冲走。
眼看着孩子随着水流越漂越远,邹亮来不及脱衣服,不顾自身安危,跳入冰冷的水中,游到江心救人。由于水流湍急,水情复杂,邹亮游了一百多米,还是没能追上孩子,最后他自己也因体力不支,溺毙在激流中。岸边,11岁的儿子不停地喊着“爸爸”,却没有任何回应……
2月15日早上7点左右,邹亮的遗体被当地蓝天救援队打捞上来。他英勇牺牲的消息迅速在当地广为传播,大家被他的行为深深感动。对于他的离世,亲朋好友、邻居,甚至陌生人,大家都悲痛万分,纷纷自发来到他家吊唁。邹亮平时乐于助人、心地善良,在当地是出了名的好人。
根据《烈士纪念条例》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牺牲的,应当认定为烈士:(一)在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以及处置突发事件中,依法牺牲的;(二)在救灾或者为拯救和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其他活动中牺牲的;(三)在国家派出的外交机构或者对外援助、国际维和行动中牺牲的;(四)在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况特别突出,值得效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