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外交部9月20日发布消息,日本接受福岛核污染水的国际监测和中方的独立采样监测,中日双方就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入海问题达成共识。
对此,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研究员姚子巍在解读中表示,福岛核事故发生十余年以来,国际社会开展了大量海洋放射性核素观测研究,取得了一系列认识。北太平洋之后,海洋不仅稀释了核污染水,而且通过洋流和多种介质间的迁移,对放射性核素进行了扩散和转移。
姚子巍表示,从目前的监测结果看,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数据均在正常范围之内,日本核污染水排入海域尚未对我国海洋环境造成影响。在此过程中,放射性核素随福岛核污染水进入海洋,不断进行传输迁移,其对海洋生态环境的长期影响仍需持续关注。
“海洋连接世界,海洋环境需要全球参与治理和保护。”姚子巍表示,日本福岛核电站向海洋排放污染水,在人类和平利用核能史上史无前例,事关各国人民健康、全球海洋环境和国际公众利益。
保护全球海洋环境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国内外不少学者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核安全公约》、《伦敦倾倒废物公约》等国际法角度对福岛核电站排放污染水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认为日本是在放弃国际法义务。中国作为北太平洋沿岸国家的重要成员,是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的主要利益攸关方,坚决反对日本强行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
我国一贯坚决反对日本单方面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我们多次要求日方全力配合建立由邻国等利益相关方实质性参与的独立、有效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并呼吁国际社会共同维护全球海洋环境安全和人类健康。
姚子巍表示,在以中国为代表的利益相关方的坚定倡导和持续努力下,目前各方已就福岛核污染水入海问题达成一定共识,要求日方履行国际法义务,建立涵盖污染水入海关键环节的长期国际条约和监测安排:接受中方独立采样监测,采取措施减少福岛核污染水入海对海洋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