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湖北宜昌华灯初上,长江从西向东缓缓流过城市。一栋栋双子楼矗立在河边,“湖北宜化”四个大字在楼宇间熠熠生辉。宜化集团是全国知名的化肥生产企业、亚洲最大的多元醇生产基地,被誉为“宜昌工业企业的长子”。
然而,这样一家知名的老国企,却曾因腐败问题深陷泥潭。在湖北省纪委、宜昌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宜昌市纪委监察部坚持澄清事实、追赃追损、防控风险、堵漏洞、重塑生态五位一体,先后查处宜昌化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元华等27名高管和骨干人员,督促宜昌化工完善体制机制,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市属国企强化监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扫清障碍。
湖北宜化腐败现象普遍(资料图)
面对问题:
一个老牌国企的高管,为何靠着公司吃公司的钱,犯下腐败?
走进宜昌市反腐教育馆,关于宜华集团的警示教育片已是第三次拍摄。最新一部片子,黑屏、结尾有字幕,列出了2018年以来被查处过的宜华集团高管和骨干。这份20余名贪官的名单,不禁让人思考:一家有着相当背景和实力的老牌国企,为何会发生如此大规模的腐败垮台?
宜化集团始创于1977年,上世纪90年代末,因化肥价格下滑、企业经营不善,挤压大量流动资金上马改扩建工程,濒临破产。2000年,其银行账户资金仅剩1万元,亏损额高达3800万元。蒋远华接任“一把手”后,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下,集团盈利能力大幅上升,一度成长为行业领头羊。面对成绩,蒋远华的内心开始膨胀起来。
2002年是蒋元华人生的分水岭。当年6月,湖北枣阳化肥厂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蒋元华考察该厂后,认为有利可图,便联合宜化部分高管及个别老板集资收购枣化。同年10月,蒋元华利用职务之便,从宜化抽调19人组成管理团队管理枣化,并借机让枣化在原料采购、技术生产、产品销售等事项上,利用宜化的人才、技术、市场等资源,生产与宜化类似的产品,牟取暴利。
此后,蒋远华及其亲友势如破竹,逐渐发展出庞大的民营企业集群。2002年至2010年,蒋远华复制枣化模式,相继收购10余家化肥化工企业,迅速扩大其私产地盘。除违规经营同类产品外,蒋远华及其亲友还在各关联公司瓜分股份、分红,并大肆索取、收受贿赂,严重损害宜化的利益。
图为蒋元华个人资料,他与亲友从各关联公司收取股份、分红,还索要、收受贿赂。
集团高管们疯狂敛财,其家人也“平分秋色”。宜化集团高管的亲属在宜化周边注册成立公司,宜化需要什么,这些公司就供应什么。蒋元华的妹妹给宜化供应煤炭,其亲戚段某给宜化供应煤棒机,司机的运输公司垄断了宜化的危化品运输。宜化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中华到哪里任职,其堂兄胡某就跟到哪里,利用家族关系拿到张中华管范围内的项目,大赚一笔。
蒋远华还以全员贸易的名义,发动公司干部员工注册大量交易平台公司,参与宜华各项购销工作,人为增加购销中间环节。大量空壳交易平台公司在国企周围形成“暗河”,将原本属于国企的利润通过平台公司违法转移到个人腰包。
自2001年起,宜华开设大量个人账户,将企业资金暗中存放,资金金额高达数百亿元,形成了一个类似“小金库”的庞大资金池。这些资金主要由蒋远华的妹妹、高管妻子等一帮亲朋好友管理,由于长期处于监管之外,为高管挪用、贪污打开了方便之门。“蒋远华任职期间,宜华存在违规经营同类业务、大规模关联交易、以全员贸易名义截留国有企业利润、私自设立暗中账户等四个突出问题。这四个‘病毒’沿着企业的组织结构蔓延,为大规模垮台式腐败埋下隐患。”宜昌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玉超说。
深入挖掘和调查:
持续整治依托企业吃掉企业的突出问题,坚决清除依托国有企业大肆发展“家族企业”的“蛀虫”。
2017年4月,湖北省委第七巡视组将巡视中发现的宜化集团问题线索转发省纪委,宜昌市纪委根据安排,成立专案组进行初步调查,发现蒋远华及部分高管存在严重腐败问题。
专案组对宜华多名高管进行调查,获得大量有关蒋远华问题的线索,2018年初,蒋远华被免职,省纪委监察部升级调查。
从集团“一把手”到多位公司高管,再到相关近亲属、商业伙伴,一场涉及人数多、时间跨度长、金额巨大的反腐风暴正在宜化深入展开。
“调查发现,蒋远华是利用国企发展‘家族企业’的腐败典型,其行为的专业化、复杂程度相当罕见。”宜昌市纪委监察部第十调查检查处副科长叶静远介绍,蒋远华为了掩盖其违规经营同类业务,在收购枣华时,以宜华的名义进行谈判。收购完成后,从宜华调来的管理层也办理了名义上的辞职手续。从枣华获取的巨额利润,也通过重重掩盖,转移到他和相关高管的身上。
专案组从调查发现其物业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入手,顺藤摸瓜,发现蒋元华等高管从枣化分红等异常行为,并发现枣化收购资金被宜华挪用,调入枣化的高管为规避风险虚假离职,枣化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充分利用宜华的人力、技术、市场等资源。
“蒋元华的计划是在规避法律风险的同时获取利益,不遗余力地为自己掩盖,但在掩盖过程中也留下了更多痕迹。”专案组成员、宜昌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夏广清说,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他的资金链、权力链、事件链、朋友圈,深入排查隐藏在异常现象背后的问题,迅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彰显决心。
作为宜化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汪在孝还借公司之便,吃掉公司、损人利己。他利用手中的职权和影响力,频繁拜见集团下属企业的高管,在工程承包、矿产材料供应、危化品运输、货款结算等方面为其兄弟姐妹提供便利,依托宜化把汪家企业做大做强。
专案组首先查明王在孝家族在工程承包、矿产材料供应、危化品运输等方面的经营项目存在问题,随后找到相关企业高管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利益,进行大规模关联交易等行为。
经查,蒋远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挪用资金、内幕交易、违规经营同类业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罪名,以多种方式蚕食国有资产,涉案金额巨大。2018年9月,蒋远华被“双开”。2022年4月,蒋远华被判处无期徒刑,个人全部财产被没收。王在效等20余名高管被“双开”,分别被判处2年至2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图为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的王在效简介。
“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情况下,违法违纪在宜化成为常态,靠企业吃企业的问题不断滋生蔓延,破坏了企业、腐蚀了队伍、腐化了作风。”宜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大振说,党组织对宜化腐败问题进行深入调查,集中力量清理靠企业吃企业的突出问题,彻底挽救了宜化,使公司走上了正轨。
促进改革和治理:
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查处整改案件,防止国有企业高管利用同类业务、关联交易谋取不当利益。
自收购枣华以来,蒋元华等人一边经营“企业”,一边刻意为“家族企业”捞钱,他们想的不是如何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是想借改革之机,把宜华打造成一家“家族经营”的民营企业。
“宜化系列腐败案件的查处,加强了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宜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察委代理主任詹学实说,通过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案件查处、以案件促改革,校准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
案件查处持续进行,不敢腐的震慑效应不断加强。集中办案结束后,宜昌市纪委监委指定专门部门对宜化其他问题线索进行跟踪调查,特别是对蒋远华案后继续顶风作案的人员,在全市国企反腐高压态势下,对仍不收手的宜化集团原副总经理张中华、冯家新等被立案调查。
查处国企腐败案件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查处宜化系列腐败案件,全面排查靠企业吃企业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属国企监管,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违规经营同类业务、关联交易等问题,宜昌市纪委监察委督促宜化集团全面修订管理制度,通过废改增等方式,及时杜绝以往错误做法,树立正确导向,强化纪律意识、规则意识,引导企业依纪依法管理。宜化集团纪委监察部加强监督执纪,督促党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加强全产业链、全流程腐败风险防范。
宜昌市纪委监察部在查处宜化系列腐败案件后,建议市委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已对11家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两轮专项检查。并建议市国资监管部门督促全市所有国有企业对照宜化案件暴露的问题,吸取教训,查处整改,及时纠正错误。
针对巡视、案件调查、专项检查中发现宜华等国企管理者以营利为目的投资民营企业、参与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的情况,宜昌市纪委监察委推动清理同类经营、关联交易、影子公司等违规行为,并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印发《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活动中利益冲突防范办法(试行)》,强调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同类经营或关联交易为自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有特定关系的人员谋取利益。清理后,200余名管理者将所持相关民企股份全部退出。
此案暴露出国企领域监管缺失,宜昌市探索实行“办组地企”联动协作机制,由监察巡视办公室联系市属国企,派出纪检监察组开展对口督导,由调查审查办公室负责案件指导,相关地方纪检监察委员会配合,形成合力;为市属国有企业选拔7名纪委书记担任监察专员,加强对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市属国有企业纪委履职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等,并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