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某纺织企业依据有效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某服装厂所欠153万元款项。 2022年3月,法院对服装厂进行拍卖,获得拍卖收益200万元。此后,周某等38人先后起诉某服装厂及其负责人张某,索要劳动报酬。经法院调解,某服装厂及张某自愿偿还工人工资共计200万余元。 2022年5月,周某等人向法院申请一家服装厂破产清算,随后向经理申报员工债权。
2022年12月,高邮市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某服装厂的其他案件时,发现上述38起案件涉嫌虚假诉讼,依职权启动监察程序。经查,该服装厂负责人张某不愿偿还某纺织公司债务,指使其亲友周某等38人冒充该服装厂工人并以伪造的工资结算单为证据,起诉法院追回工资200万余元。 。张某代表服装厂出庭,承认周某等人的主张,并与周某等人达成调解。张某骗取38封调解书后,指使部分上述人员向法院申请服装厂破产。法院受理案件后,张某再次指使周某等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职工债权,企图利用破产程序优先支付规则侵吞拍卖所得。
高邮市检察院查明上述事实后,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对38份民事调解书重新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全部意见,依法启动再审,撤销了38份民事调解书,裁定对周某等38人不予起诉。 2023年5月,张某等两人因虚假诉讼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23年7月,高邮市检察院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防止破产案件虚假诉讼工作机制,为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逃债”提供制度保障。
企业破产和解中,员工索赔优先。企业负责人串通他人骗取法院取得调解书,然后向管理人申报员工索赔。这不仅损害了社会诚信,更重要的是侵犯了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企业的退出机制。检察机关强化监督职能,严惩“逃债者”,筑起保护合法债权的“围墙”,保障破产制度有效运行。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柳
校对李海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