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作者:胡依依(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省委党校浙江省“八八战略”创新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统筹推进改革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健全法律面前的法律制度。人人平等的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各项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在法治国家中的作用。夯实基础、稳定预期、惠及长远,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夯实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基础,确保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强国伟大事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民族复兴。
一、深刻认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指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建设的需要,法治各要素、结构、功能、过程的内部协调统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现中国人民意志和社会主义属性。有机复合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出发点。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福祉为了人民的福祉,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更完整、更稳定、更有效的系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国基本国情决定的,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体现和具体实践。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从制度上解决党和国家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依法治国,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美好未来。前景。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方方面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统揽全局、指导各方的总出发点。这个总出发点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一项非常庞大、复杂的综合系统工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深刻变革。必须紧紧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齐头并进,把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遵守法律,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本质和实质对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他深刻阐释了法治对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上法治轨道。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建设、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工作都要纳入法治轨道。必须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法来开展工作,国家各方面工作都要立足法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二、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回顾40年来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浪潮,改革和法治就像鸟的两个翅膀、战车的两个轮子,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深刻把握两者的辩证关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提高法治水平,实现法治并举。推动改革与法治深度融合,不断解决改革新问题,开创法治新局面。
全面依法治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障。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监管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改革全面深化、行稳致远。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基础依据,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和边界,减少和避免了改革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也为改革在法治框架内进行提供了条件。重大改革是有充分依据、有法律依据的。按顺序进行。全面依法治国,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制度保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从改革中受益,从而理解、支持、参与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最基本、最有效、最可靠的治国之道。它具有清晰性、公开性、稳定性、可预见性、权威性和国家强制力的特点和优势,能够对政府进行规范和约束。权力的行使提供了市场经济所需的法制环境,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奠定了基本原则和底线。
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依法治国全面发展。新时代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许多成就,但也遇到了许多问题。解决问题要全面深化包括法治领域改革,特别是要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从性质上看,要继续落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公平执法和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建设机制等一系列精准有效的改革举措。全面建设法治社会,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切实解决各种问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通过立法、改革、废止、解释、编撰等方式改革过时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法制改革坚持不懈,努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相辅相成。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相互作用,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互衔接。它们不断经受实践检验,不断推动法治中国目标的实现。这是顺利推进改革、及时巩固改革成果的有效路径。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总结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明确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重要原则,其中一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法治统一”。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重大改革要立足法律,及时将改革成果提升为法制体系。”要坚持推进法治改革和在改革中提高法治水平相统一,通过立法程序,修改或者废止不适应实践需要的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运用以国家法律的权威形式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深入改革;改革实践成功后,被证明成熟有效的改革成果将以立法的形式升级为法律体系。因此,两者是一体两面,本质上是统一的,密不可分。
三、系统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以法律为准则,尊法善政。随着我国改革事业逐步从局部探索、破冰突破走向系统整合、全面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格局已基本形成。但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相比,法治领域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匹配、不相称、不足的问题。因此,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不仅要更加注重突出法治建设的重点和成效,而且要从法治的角度全面把握、系统推进各个环节的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更加注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它更好适应国家治理实践,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树立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政治立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能否圆满完成,最关键的是方向是否正确、政治保障是否有力。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是我国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肩负起领导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任。只有依法治国,在党的领导下严格实行法治,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实现法治。按顺序前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是深刻认识“两个建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发挥党的全面领导和各方面协调作用。落实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科学民主,首先推进立法领域改革。法律是国家最重要的武器,是执政的基础。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良法善治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经验的制度化、法治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制度基础。新时代新征程,人民群众对良法善治有了更高期待。他们希望有更加系统、完整、科学、合理、有效、可行的法律,渴望更加惠民、公平、高效、安全、和谐的善政。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保各领域工作有法可依。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等国家治理重点领域的立法,与国家重大战略改革需要相衔接,制定具有创造性的立法。这些法律法规符合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建设法治强国奠定了制度基础。健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衔接的协调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领导、政府支持、全民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必须坚持立、改、废、解释、编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的立法。
坚持高效标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任务。必须适应新时代政府治理的新特点、新要求,科学配置权力,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治化,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政府立法审查,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健全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跨区域衔接。行政执法标准,健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规定权力行使应当设定正当目的、合理基准和要求,确保严格标准、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建设。公平正义是执法正义的灵魂,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可以引领、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司法不公正将直接动摇社会正义的根基和法治的公信力。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反映人民意志,确保人民群众在各方面运行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法治目标。让人民真正成为法治的受益者,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司法为民原则,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各自职责和权力监督、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制度机制,保证了执法司法全过程在有效约束和监督下运行,彰显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
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必须用健全的社会治理机制推动法治社会的形成。健全社会法制教育机制,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改进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法治观念。法治在人民,促进全民守法。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制度、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等改革,完善多维度预防、调解和化解社会矛盾和矛盾。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纠纷。完善机制。落实教育、改造、救助方针,加强和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管理,制定专门惩教教育条例。完善法学院实践型教育培养机制,完善法学院与法律实践部门协同育人机制,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坚持统筹规划,推进涉外法制建设。坚持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推进,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不断发展壮大、日益靠近世界舞台中心,法治日益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立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的工作机制。服务和法律人才培养,提高涉外执法司法效率。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国际执法司法合作,完善高水平开放体制机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完善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并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司法审判制度,完善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参与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工作。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服务公民,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光明日报》(2024年10月8日第06页)